玉龙 发表于 2026-6-15 09:21:44

“带菜带药”骗局:冒充监狱跟单员,诈骗狱友妻子16655元


江西宁都县的罗某生,是一名“六进宫”的惯犯,曾因盗窃5次被判刑,2次被行政拘留。2024年2月初,罗某生在看守所服刑期间与廖某某羁押在同一监室。日常聊天中,罗某生了解到廖某某家境较好,且患有高血压和痛风,身体一直不好。他暗暗记下这些信息,又趁廖某某转监填表时偷记了廖某某妻子陈某某的电话号码,准备出狱后实施诈骗。

2024年2月28日,罗某生刑满释放。走出看守所没几天,他便迫不及待地拨通了陈某某的电话。他谎称自己是监狱负责制作衣服的跟单员,声称可以自由进出监狱,帮忙给廖某某带菜改善伙食。他添油加醋地描述廖某某“过得很不好”“身体越来越差”。陈某某救夫心切,当场给了罗某生1000元现金,并添加了微信。

此后,罗某生的诈骗手段不断升级。他以“帮廖某某带菜需要持续费用”为由再次索要钱财,又谎称廖某某病情加重需要买药,甚至编造自己“帮廖某某带饭菜被抓,需要交罚款”的荒唐借口。每次要钱都编造一个新理由,让陈某某无法拒绝。陈某某前后共向罗某生支付16655元。这些钱全部被罗某生用于赌博和日常开销,一分也没有花在廖某某身上。

东窗事发后,罗某生被抓获。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综合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未退赔被害人损失等因素,法院依法判处罗某生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16655元。

本案再次敲响警钟:监狱内的物品配送、加餐、药品供应等均有正规的管理流程和审批制度,不存在外部人员每月收费“代劳”的所谓“特殊渠道”。家属切勿轻信此类谎言,更不应向任何声称可以“往里送东西”的个人账户转账。如需为服刑人员汇款或寄送物品,务必通过监狱公布的官方渠道办理。同时,服刑人员在狱中也不应随意向他人透露家属的联系方式和家庭情况,这些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获取,就可能成为诈骗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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