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检察官姐夫”人设,取保候审期间诈骗狱友家属4万余元
2024年6月,余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他与同监室的在押人员——车某某的丈夫——建立了较为密切的关系。余某某表面嘘寒问暖,暗地里却打探其家庭状况、经济条件、妻子联系方式等信息。车某某的丈夫毫无防备,将妻子的电话和家庭情况告诉了余某某,还委托他出狱后帮忙照顾家人。
2024年7月,余某某获准取保候审。对于取保候审人员来说,这是司法机关给予的从宽处理机会,理应倍加珍惜。然而,余某某不但没有洗心革面,反而将取保候审期间当成了继续犯罪的“黄金窗口”。他迅速将目光瞄准了那位“兄弟”的妻子车某某。
此时的车某某正为丈夫的案件焦头烂额,每天盼着丈夫早日回家。余某某精准抓住她的焦虑心理,谎称自己的“姐夫是检察官”,在司法系统“人脉广泛”,有能力帮车某某的丈夫办理取保候审、“减轻处罚”。他还不时提及司法系统的所谓“内部消息”,用看似专业的法律术语包装谎言。车某某救夫心切,对丈夫的“狱中熟人”深信不疑。
余某某以打点关系需要费用、进监狱看望车某某丈夫需要开销为由,让车某某通过微信、支付宝陆续转账共计4万余元。这些钱全部被余某某用于吃喝玩乐和个人挥霍。车某某的丈夫最终被依法判处实刑,并未等到所谓的“减轻处罚”。车某某多次找余某某要求退款,余某某先以“在外地出差”“回老家贷款还你”等理由拖延,最后彻底失联。
车某某报警后,民警将余某某抓获。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余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在押人员家属面对亲人被羁押的困境时,心情焦虑可以理解。但越是这种时候,越应保持理性、依法行事。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任何声称能够通过“内部关系”影响案件进程的人,都是骗子。家属应通过正规律师了解案件进展,或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12348法律援助热线咨询,切勿向任何个人账户转账汇款。同时,在押人员在看守所或监狱内,切勿随意向同监室人员透露家属的联系方式和家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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