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 发表于 2026-6-15 09:58:54

出狱当日冒充看守所民警,“业务”熟练再获刑一年八个月


吴某某本是一名盗窃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因违反监管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2024年9月24日,他刑满释放。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走出监狱大门是渴望已久的重生机会。而吴某某却完全相反,释放当日刚跨出监狱门槛,他就开始上演一出专业骗局。

他借用朋友的手机,翻出了在看守所服刑期间偷偷记下的同监人员家属联系方式。一通接一通的电话打了出去。他先后冒充看守所民警、法院工作人员,联系上同监人员肖某某的母亲刘某和李某某的母亲陈某,编造出各种各样的虚假理由。“我能为肖某某办理缓刑”“李某某生病了需要钱买药”“还能帮他办理取保候审、买回家车票”,一切听起来都煞有介事。

刘某因年龄较大,连手机转账都不会操作。吴某某指导了半天搞不定,怕身份暴露,于是主动删除了刘某的微信,放弃了这一单。陈某却成了主要目标。在吴某某设计的诈骗话术下,陈某一次次转账。骗子贪心不足,屡屡索要更多钱财。陈某转账多次后感觉不对劲,不断追问吴某某的具体身份和单位信息。吴某某见事情要败露,立即删除陈某的微信,然后彻底失联。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陈某迅速报案后,吴某某很快被公安机关抓获。

淳化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严重损害公职机关形象威信,且系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的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法院最终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司法机关办案严格依法依规,绝不存在“花钱打点可轻判”的情况。切勿轻信陌生人自称“公职人员”能“帮忙办事”的说辞,遇此情况务必通过110或司法机关官方渠道核实身份,切勿轻易转账汇款。如发现被骗,需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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