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社区工作人员”上门通知我领救助金,让我先交一笔“个人所得税”
老方的丈夫因为交通肇事罪判了两年,家里一下子断了主要收入。老方在小区门口摆了个缝补衣服的小摊,一个月挣不了几个钱,勉强够母子俩吃饭。她从来没想过向谁伸手,觉得日子再难也能熬过去。
去年深秋的一个上午,有人敲响了她家的门。开门一看,是个三十来岁的女人,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工作马甲,胸口别着工牌,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女人自我介绍说是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姓刘,按照上级要求对辖区内的困难家庭进行摸排走访。她的态度很亲切,进门之后先问了家里的基本情况——几口人、收入来源、孩子在哪上学、有没有欠债。老方一一回答了。女人一边听一边在文件夹里的表格上打勾,然后合上文件夹说,你家的情况符合市里新出的“服刑人员家属专项救助金”的申请条件,一次性可以领到五千块。
老方听到“五千块”的时候眼睛都亮了一下。五千块对于这个家来说,是小半年的生活费。女人从文件夹里抽出一张打印好的通知单递给老方,上面印着区民政局和社区服务中心的落款,还盖着红章。通知单上写着救助金的申请条件、发放标准和办理流程,看起来非常正规。女人说,正常申请需要自己去社区填表、交材料、等审批,整个流程走下来至少要两三个月。但如果老方愿意,她可以现场帮忙走“快速通道”,把材料直接报上去,快的话月底就能到账。
老方感激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女人又说,快速通道需要先交一笔费用——五百块,是救助金的“个人所得税”。她说按照税务规定,这笔救助金属于一次性收入,需要预扣个税,社区代收代缴。等救助金发放的时候,这笔税钱会从救助金里扣除,所以实际上等于先垫一下。老方觉得这个说法合情合理,发工资不也要扣税吗。她从抽屉里拿出五百块交给了女人,女人给她开了一张手写的收据,上面盖了一个模糊不清的章。
女人走了之后老方每天都盼着月底的到来。到了月底她跑去银行查余额,没有到账。她又等了一个月,还是没有。她拿着那张通知单去社区服务中心问,工作人员看了半天说,这张通知单是假的,上面的公章不是社区的,那个所谓的“专项救助金”也从来没有听说过。老方站在社区服务中心的大厅里,手里攥着那张假通知单,心里像被人泼了一盆冰水。五百块钱不多,但那是她一针一线缝了好几个月的辛苦钱。骗子用一个她最需要的名义——救助——拿走了她最不该失去的东西。
家属们,政府的救助金、补助金、低保金在申请和发放过程中不会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个人所得税有严格的代扣代缴制度,不可能由社区工作人员上门收取现金。遇到自称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发放救助金并让你先交钱的情况,直接拨打社区或街道办事处的公开电话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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