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 发表于 2026-6-16 10:17:36

假“监狱长亲戚”设局,“能改成过失犯罪”骗走近百万


福建厦门的林老板儿子因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被没收巨额财产。林老板觉得自己儿子是“被冤枉的”,想找关系把罪名“改成过失”。2023年底,一个自称“省监狱管理局某副局长外甥”的人找上门来,说自己姨妈在省局说了算,“你这个案子,我姨妈一句话就能从故意改成过失,刑期至少减半。”该人西装革履,谈吐不凡,还拿出一张和“领导”的合影(其实是网上找的图)。林老板深信不疑,先后以“活动费”“送礼费”“打点费”等名义,共计转出98万余元。

对方每次收钱后都有反馈:“我姨妈已经跟法院领导打过招呼了”“再审申请书递上去了”“年前一定改判”。然而两年过去了,林老板儿子的判决没有任何变化。林老板急了,四处打听,终于得知省监狱管理局根本没有那个副局长,所谓“外甥”更是子虚乌有。林老板报案后,警方发现骗子早已携款逃往境外,追回无望。林老板的企业也因此资金链断裂,最终破产。

警示:刑事案件的性质(故意、过失)是由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决定的,不可能因为某位“领导”一句话就改变。再审改判必须基于新证据或法律适用错误等法定理由,通过法院审判程序,不是花钱就能“运作”的。所有声称“能把重罪改成轻罪”“能把故意改成过失”的“能人”,都是利用家属急切心理的诈骗犯。家属如果对判决不服,应当通过聘请正规律师、依法申诉或申请再审等合法途径解决,不要寄希望于花钱走“关系”。请记住:在法律面前,任何人的“关系”都没有用,唯证据和程序才是决定判决的关键。越是声称“有领导关系”的人,越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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