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监狱工作人员收6万“减刑费”,家属退赔后仍被判刑
山西太原的范某,2013年至2014年间,谎称自己是“太原市第二监狱政教处工作人员”,以能帮助何某办理其父亲在太原服刑、减刑和保外就医等为名,先后骗取何某人民币共计6万元。何某的父亲当时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救父心切的何某一次次相信了范某,一次次把钱交到他手上。
范某作案后,将赃款全部挥霍一空。案发后,范某的家属退还了被害人何某赃款6万元,何某对范某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法院认为,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家属退赔并取得谅解,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法官在点评中指出:“冒充监狱工作人员行骗并不是什么新型诈骗手段,可为何会让范某这样的骗子得手呢?除了范某摸准了何某救人心切的心理外,关键是何某也希望通过这种暗箱操作的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正是何某让范某找到了可趁之机。”
这句话值得每一个家属反复琢磨。你越是希望通过“歪门邪道”解决问题,骗子就越容易乘虚而入。正规的减刑、保外就医程序公开透明,如果通过合法途径办理,骗子根本没有插手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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