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 发表于 2026-6-25 10:06:18

假“监狱电视台”约拍“改造典型”,家属交了8000元“制作费”后无下文


老周第一次接到那个电话,是在2024年3月的一个下午。他正在工地上和水泥,手机响了,来电显示是外省号码。

“请问是周某某的父亲吗?我是省电视台法制频道的记者,姓刘。我们正在和监狱联合制作一档专题节目,叫《高墙新生》,专门报道服刑人员改造典型。你儿子在狱中表现突出,已经被监狱推荐为拍摄对象。”

老周愣了一下,手里的铁锹停在半空中。他儿子周某因盗窃罪被判了四年,在省内某监狱服刑。老周知道儿子在里头学了些手艺,表现也还算规矩,但从来没想过会被“选上典型”。他问:“真的假的?我儿子……还能上电视?”

“刘记者”笑了笑,语气很笃定:“当然是真的。我们看了他的改造档案,劳动表现积极,还拿了技能培训的合格证书,完全符合典型人物的要求。这期节目会在省台播出,对他在狱中的改造是一个很大的肯定,对减刑也有帮助。”

听到“对减刑也有帮助”这几个字,老周的心跳加快了。他不懂什么节目不节目,但他知道“减刑”意味着什么。那是儿子能早几个月回家的可能,是他每年探视时隔着玻璃看到儿子瘦削面孔时心里唯一的念想。

接下来的对话,才是这场骗局真正的落点。“刘记者”说,节目制作需要一笔费用,包括拍摄团队进监区的协调费、后期剪辑制作费、以及播出档期的安排费,总共8000元。他说这笔钱不是电视台收的,是“监狱和电视台合作项目里的成本分摊”,家属出钱,节目做完后,儿子会成为全监狱的改造典型,减刑评审的时候会重点考虑。

老周沉默了几秒。8000元,不是一笔小钱,他在工地上一个月也就挣四千多。但他想的是,如果儿子能因为这事儿早出来半年,别说8000,两万他也愿意。

他没有再犹豫,当天下午就去银行转了账。“刘记者”收到钱后,给他发了一个“节目策划书”的电子文件,上面有电视台的台标、栏目名称、拍摄时间表,看起来很正式。老周不懂这些,但他觉得有文件就应该靠谱。

接下来的半个月,老周每隔几天就问一下进度。“刘记者”先后以“协调监区拍摄时间”“导演档期冲突”“后期剪辑需要补录素材”为由,多次推迟。老周每次都给对方留了余地,他觉得这是“办大事”,人家忙也正常。

直到一个半月之后,老周再去探视儿子时,问起节目拍摄的事。儿子坐在玻璃对面,一脸茫然:“什么电视台?什么节目?我这边从来没拍过任何东西。管教也没有通知过。”老周说:“不可能啊,人家说你被选上改造典型了。”儿子摇头:“爸,监狱里选改造典型要公示的,名单贴出来大家都看得到,我没看到过自己的名字。”

老周这才意识到,那8000元已经不属于他了。

他拨打了省电视台法制频道的官方电话。对方回复:该频道没有叫“刘某”的记者,也没有与任何监狱合作开展过《高墙新生》栏目。更关键的是,电视台制作节目的所有费用均由台里承担,不会向拍摄对象或其家属收取任何费用。

老周挂了电话,没有再去追问。他后来对工友说:“那8000块,就当我给自己买了个教训。以后凡是电话里说‘对减刑有帮助’然后要钱的,我再也不会信了。”

监狱改造典型的评选,有一套明确的工作程序。服刑人员的日常考核积分、表扬奖励、技能培训合格情况等信息,由监区统一记录和管理。评选改造典型时,监区会结合服刑人员的实际表现进行综合评估,评选结果在监区公示栏张贴公示,接受全体服刑人员和检察机关的监督。评选结果会作为减刑的重要参考依据——但这一过程不向家属收取任何费用。

任何声称可以通过“拍摄专题片”“制作宣传节目”等方式影响减刑结果的个人或机构,均与监狱无关。家属如果确实想了解亲人的改造情况,可以询问管教干部,也可以通过会见时查阅公示栏信息。所有涉及减刑的材料和程序,都在监狱内部有据可查,不会通过外部媒体或中介机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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