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家属必读:给亲人存的钱怎么花?物价高不高?限额多少?
亲人进了看守所,家属除了关心吃、住、健康,还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他在里面能不能买东西?物价贵不贵?存的钱够不够花?
很多家属听说看守所里有“小卖部”,但又担心价格太高、亲人舍不得花。这篇文章,把看守所内部购物的规则、价格、限额、流程,一件一件讲清楚。
一、怎么买东西?电子账户,统购统销
现在的看守所,绝大多数已经实现了电子账户管理,在押人员不能接触到现金。
家属把钱存进亲人的个人账户后,在押人员通过监所内的系统终端选购商品。先登记需要购买的商品,然后集中一次性扣款。这就是“统购统销”——不是想买就买、想花就花,而是统一登记、统一采购、统一扣款。
很多家属反映“一直看不到余额变动,然后发现一次性就消费完了”——原因就在这里。看守所的购物不是实时扣款,而是集中结算。
二、能买到什么?日用品、食品、营养品
看守所里的商品品类,虽然不如外面齐全,但基本能满足日常生活需求。
日用品:牙膏、牙刷、毛巾、拖鞋、水杯、内裤、卫生纸等。
小食品:面包、火腿肠、方便面、饼干、榨菜等。
营养品:奶粉、豆奶、牛奶等。
方便面、火腿肠、榨菜这类“下饭菜”是最受欢迎的。看守所的免费伙食以清淡为主(水煮菜、馒头),很多人会省出钱买咸菜、火腿肠来拌饭吃。牛奶、面包这些零食,往往要攒几周的钱才能买一次。
三、价格贵不贵?有监管,不会天价
很多家属担心看守所里的东西“坐地起价”,其实不用太担心。
法律规定:价格不得高于本地零售市场。
根据相关规定,在押人员自费购买的物品,看守所供应价格不得高于本地零售市场价格,且不得再额外收取“代购费”“辛苦费”等。
实践中,看守所的商品价格通常与外界平价或略高。有的看守所物价和外面差不多,甚至有些还比外面便宜。比如无锡市看守所就是敢于公布在押人员消费明细及商品价格的。
当然,也有个别看守所商品价格略贵一点点。有亲历者说“面包比外面的世界略贵”,但总体来说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贵。
海门区检察院曾对看守所商品价格偏高问题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丰富食品种类,高低价位均能覆盖,让在押人员消费放心无忧”。说明价格问题有检察院盯着,不是“没人管”。
“不会产生天价消费”——这不是安慰,是制度保障。
四、花多少钱?每月500-800元限额
看守所的消费不是“想花多少花多少”,有严格的月度限额。
月消费额度大多在500-800元之间,各地略有差异。系统会直接拦截超额消费。
这笔钱要覆盖所有“非必需品”——卫生纸、牙膏、香皂、内裤等日用品是第一优先级,买完这些剩下的钱才敢考虑“改善生活”。
存钱也有限额。家属每个月给在押人员账户存钱,通常不能超过500-600元。账户余额上限各地不同,有的地方最多只能有2000元,有的地方能存1万元。
有看守所明确规定“每月共计上限400元”。青山区看守所规定,在押人员投监时,剩余钱款会一并转到服刑监狱。
五、多久能买一次?每月1-2次
购物频率各地不同。一般每周安排1-2天购物日。有的看守所每月只有1次机会。
购物日当天,在押人员排队进入小卖部选购。有的看守所提供套餐选择——只能选择购买套餐一或者套餐二。
所以,不是有钱就能随时花,要看购物日的安排。
六、检察院盯着:价格有人管、权益有人护
很多人不知道,看守所里的购物,有检察院专门监督。
海门区检察院明确要求:看守所代购商品通过招标后由政府统一集中采购、统一单位结算,并设有消费台账,限定消费额度。
驻所纪检监察部门也要求“建立多供应商备选、比价采购机制,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看守所还会向在押人员和家属公布商品名称和价格。在押人员如果觉得价格不合理,可以向驻所检察官反映。
所以,价格不是看守所“随便定的”,有招标、有比价、有检察院监督。
七、给家属的几点建议
第一,存钱要适度。 每月消费限额就500-800元,存太多也用不了。不要一次性存大额资金,够用就行。
第二,提醒亲人精打细算。 500元要撑一个月,先买必需品(卫生纸、牙膏、香皂),再考虑“下饭菜”(咸菜、火腿肠),最后才是零食。每一分钱都要算着花。
第三,购物日要抓住机会。 每月只有1-2次购物机会,错过就要等下个月。提醒亲人提前想好要买什么,一次性买够。
第四,不用担心价格被坑。 法律规定价格不得高于本地零售市场,有检察院盯着、有比价机制。虽然不是“最便宜”,但不会是“天价”。
第五,如果亲人反映价格不合理,可以通过律师向驻所检察官反映。 这是合法维权渠道,不是“找关系”。
八、最后一句
看守所里的购物,不是想买就买、想花就花,而是有规矩、有限额、有监管的。
每月500-800元,买日用品、买下饭菜、买一点零食——够用,但不多。价格有监管,不会天价。
了解这些,你就知道:给亲人存的钱,每一分都有去处;亲人在里面的每一笔消费,都有人盯着。
附:本文涉及的主要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在押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在押人员自费物品供应价格规定:看守所供应价格不得高于本地零售市场价格,不得额外收取代购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押人员消费权益受法律保护
各地看守所消费管理规定:月消费额度500-800元,系统自动拦截超额
海门区检察院在押人员消费监督实践:代购商品通过招标、政府统一集中采购、限定消费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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