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5+1+1”教育管理模式?5天劳动、1天学习、1天休息——监狱里的周一到周日
亲人转到监狱后,家属除了关心吃、住、劳动,还会好奇一个问题:他在里面一周是怎么过的?是不是天天都在干活?有没有休息的时候?
监狱不是“全年无休”的。全国监狱普遍推行一种规范化管理模式—— “5+1+1”教育管理模式。
这篇文章,把“5+1+1”是什么、怎么安排、有什么用,一件一件讲清楚。
一、什么是“5+1+1”?一周七天,三种安排
“5+1+1”模式,简单说就是:一周7天,5天劳动、1天学习、1天休息。
即服刑人员每周5天劳动教育、1天课堂学习教育、1天休息。这是司法部在新时期提出的一项重要罪犯改造工作措施。
2009年11月17日,司法部下发了《关于加强监狱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其中明确规定:“监狱应当坚持每周5天劳动教育、1天课堂教育、1天休息。罪犯每天劳动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劳动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
这个制度从2009年开始逐步推行。2010年,上海青浦监狱率先试点,随后逐步向全国推广。到2014年,上海所有监狱已全部推行该模式。广东、湖北、贵州、四川等省份也相继跟进。
通俗地说: 服刑人员不是“从周一干到周日”。每周有固定的休息日和学习日,有明确的劳动时间上限——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二、一周具体怎么安排?以广东韶关监狱为例
周一:学习日
每周一是课堂教育日。全天不劳动,集中上课学习。
全天共7个课时——上午4节(8:30-11:30),下午3节(14:30-17:00)。每节课40分钟,课间休息5分钟。
周二到周五:劳动日
连续4天劳动,每天8小时。
周六:休息日或继续劳动(各地不同)
各地执行有差异。有的监狱安排周六休息,有的安排周六劳动、周四休息。周六具体干什么,要看当地监狱的规定。
周日:休息日
周日是统一的休息日。
如果法定节假日(如春节、国庆),一律按国家规定安排休息。
三、学习日学什么?不只是“上课”
学习日不是“坐一天就完了”,而是一套系统的教育课程。根据韶关监狱的安排,学习日主要学四类内容:
思想教育:认罪悔罪教育、法律常识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劳动常识教育、时事政治教育。这是学习日的核心内容——从思想根源上认识错误、接受改造。
文化教育:扫盲教育、小学文化教育、初中文化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识字的人可以扫盲,有基础的人可以继续提升。
职业技术教育:汽车维修、家电维修、电工等贴近社会实际的工种。学一门手艺,出狱后能靠它谋生。
心理健康教育:情绪管理、心理疏导,帮助应对服刑期间的心理压力。
湖北监狱系统进一步细化了学习日的流程:
8:00-8:30 晨读(国学经典如《弟子规》)
8:30-9:30 队列训练、歌咏学习
9:30-11:00 课堂教育
11:00-12:00 学习讨论,民警点评
14:30-15:30 分类教育、个别教育
15:30-17:00 全省统一“云课堂”
19:00-19:30 收看新闻联播
20:00-21:00 收看监狱统一播放的电教片
学习日的核心目的,是通过系统的教育,帮助服刑人员从思想上认罪悔罪、从能力上掌握技能、从心理上调整状态,为回归社会做准备。
四、休息日干什么?
休息日不劳动、不上课,主要是自由活动。
可以做的事情包括:看书、写信、下棋、看电视、洗衣服、整理个人物品、和同监室的人聊天。会见日和亲情电话也通常安排在休息日。
休息日的存在,不只是让人“歇一歇”,更是为了让服刑人员有属于自己的时间——可以写信回家、可以静下心来思考、可以调整状态迎接下一周。
五、现实中的“5+1+1”:理想和实际的差距
理论上“5+1+1”很美好,但实际执行中,不同地区、不同监狱差异很大。
有的监狱严格执行。 上海青浦监狱2009年率先试点,2010年全面推行。宝山监狱也将“5+1+1”作为制度固定下来。广东韶关监狱、贵州都匀监狱、湖北全省监狱系统都严格执行。
有的监狱是“6+1”——6天劳动、1天休息,没有专门的学习日。 正如用户所说:“这个一般看看就可以,大部分还是上6天休息一天学习日。”一位在押人员曾表示:“根本没有什么‘5+1+1’,什么学习日休息日都没有,只有干活。”
为什么会有这种差异?
一是生产任务压力。监狱有生产指标,完不成任务会影响经济效益。一些监狱为了赶工期,会压缩学习日和休息日。
二是警力不足。组织学习日需要安排民警授课、维持秩序,警力不足的监狱难以保证每周一天的系统教学。
三是历史惯性。一些老监狱长期实行“6+1”模式,要改成“5+1+1”需要调整生产计划、改造硬件设施,不是一天两天能完成的。
所以,家属要有一个心理准备: 理论上每周有一天学习日、一天休息日,但实际执行中,有的监狱确实“5+1+1”,有的监狱是“6+1”——6天劳动、1天休息,学习可能安排在晚上或劳动间隙。
六、给家属的几点建议
第一,了解亲人所在监狱的具体安排。 不同监狱执行情况不同。可以通过监狱官网、入监通知书上的信息,或者通过律师了解该监狱的具体作息制度。
第二,鼓励亲人在学习日认真学习。 如果监狱确实安排了学习日,那是难得的“充电”机会。学法律、学文化、学技术,对减刑有好处,对出狱后找工作也有帮助。
第三,如果监狱实际执行的是“6+1”而不是“5+1+1”,不要太意外。 这是现实情况,不是某个监狱“偷工减料”。生产任务、警力配置等因素都会影响执行效果。但“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是法律规定的,这一点不会变。
第四,休息日是最好的通信时间。 如果亲人每周有一天休息,那是他最能静下心来写信的时候。家属可以理解他回信的节奏——不是在敷衍,是真的只有休息日才有整块时间写信。
七、最后一句
“5+1+1”,是5天劳动、1天学习、1天休息——这是司法部规定的规范化管理模式。
法律给了服刑人员每周一天学习、一天休息的权利,但实际执行中各地差异很大。有的监狱严格执行,有的监狱是“6+1”。
家属能做的是:了解亲人所在监狱的具体情况,鼓励他珍惜学习机会,理解他休息日的节奏。 不管“5+1+1”还是“6+1”,能好好改造、早点回家,才是最重要的事。
附:本文涉及的主要法律条款
司法部《关于加强监狱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司发〔2009〕91号) :监狱应当坚持每周5天劳动教育、1天课堂教育、1天休息。罪犯每天劳动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劳动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条: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
《罪犯教育改造纲要》 :对罪犯开展思想、文化、技术“三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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