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人员在考验期内,家属如何做好“监督人”的角色?
家属作为假释人员的监督人,需要履行法定义务,也是帮助家人顺利度过假释期的最重要支持。具体职责包括:提醒假释人员按时到司法所报到,不得迟到缺席;关注他的活动范围,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发现有任何再犯罪的迹象或接触不良人员的苗头,及时向司法所报告;协助他融入社会生活,帮助他找工作、处理人际关系。监督不是控制,是在他重新融入社会的过程中做他的安全员。处罚和监管是司法机关的事,家属的责任是陪伴和提醒,不是包庇。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关于假释人员监督人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关于假释考验期的规定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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