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出狱前物品清点:监狱会退回哪些个人物品、哪些会被依法处置
整理:玉龙 / 微爱帮APP我出狱那天,管教把我带到一个办公室,桌上摆着一个牛皮纸袋,里面装着我三年多前入监时交存的个人物品——一部老款手机、一个钱包、一条皮带、一串钥匙。手机已经开不了机了,钱包里的几百块现金还在。管教让我对照入监时签的那张《罪犯物品保管收据》,一件一件核对,确认无误后签了字,东西交还给我。我旁边一个同改就没这么顺利了。他入监时随身带了一把折叠刀,属于违禁品,入监时就依法没收了,清单上也标得清清楚楚。他出狱的时候想讨回去,管教指着没收记录告诉他:这个依法不予发还。服刑期满时,个人物品的清点和交接是释放手续的重要一环。什么东西能拿回来、什么东西拿不回来,都有明确规定。家属也应该了解这些规则,既方便帮亲人核对,也避免因不清楚规定而产生误解或纠纷。个人物品在监狱是怎么保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监狱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8。也就是说,服刑人员入监时携带的个人物品,会被分为三类:第一类,非违禁又非生活必需的合法物品,由监狱代为保管,等释放时发还;第二类,家属可以领回的非必需品,服刑人员可以委托监狱退回给家属带走;第三类,属于违禁品的,依法没收,不予发还,也不会退回家属。另外,如果某些个人物品是其他案件的涉案证据,监狱需要将其移交办案机关。这类物品要等案件司法程序终结、证据不再需要之后,才能发还,通常比正常释放时间要晚三到六个月甚至更长-8。如果你入监时某些物品涉及其他未审结的案子,出狱时拿不回来,很可能就是这个原因,需要等办案机关通知监狱后再办理返还手续。哪些物品可以拿回来?释放时可以取回的个人物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合法私人物品。 入监时交存的便服、鞋袜、皮带、手表、眼镜等个人生活用品,以及钱包、银行卡、身份证件等,在排除违禁品和涉案物品的情形下,都属于合法私人物品,释放时应当发还本人。服刑人员的身份证在服刑期间由监狱代为保管,释放时一并归还,服刑期间不可取出,这是出于安全管理考虑-。合法非违禁的随身财物。 入监时携带的现金、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首饰等非违禁财物,释放时应如数发还。这里要注意的是,如果家属无法提供明确的购买凭证或所有权证明,而物品本身又没有明显标记可以确认归属,监狱可能因为无法核实所有权而拒绝发还-8。所以家属最好保留相关购买凭证,或者提前跟里面的亲人确认清楚物品的详细特征。书籍和笔记。 服刑期间合法购买的书籍、自己写的笔记和日记等个人文字资料,释放时可以带走。但非法印刷品和违禁内容的书籍,在入监时就会被没收,不在发还范围内。狱内购买的合法物品。 服刑期间通过监狱正规渠道购买的个人生活用品、食品等,剩余部分可能需要按照监狱规定处理。一般来说,这些物品不属于入监时交存的“个人物品”,不能带走实物,但账户余额可以结算领取。哪些物品会被依法处置?以下几种物品属于不予发还的范畴,家属和服刑人员心里要有数。违禁品。 这是绝对不可能拿回来的。根据监狱管理相关规定,违禁品包括但不限于刃具刀具、绳索棍棒、通讯工具、毒品及危险品、非法印刷品和音像制品,以及现金和银行信用卡等-1。这些物品入监时一经查出即被依法没收,出狱时不存在退还的可能。涉案物品。 如果入监时某些个人物品与案件有关,被作为证据随案移送,这些物品需要等司法程序完全终结后才能处理,释放当天通常拿不到,需要另外等待通知。已经退回家属的物品。 如果服刑期间已经委托监狱将某些物品退回给家属了,释放时自然就不在发还之列。家属在接人之前自己也要回忆一下,当年有没有从监狱领回过亲人的物品,有的话在释放交接时就不会重复出现。出狱时能领到哪些钱款?说完物品,再说说出狱当天涉及的钱款问题。第一,出狱生活储备金。 服刑期间的劳动报酬在发放时就按规定进行了分配,专门划出一部分作为出狱生活储备金,出狱时一次性发放-14。这笔钱是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后最初的生活保障,出狱后用于过渡期的基本开销。第二,个人账户余额。 家属每月汇入的生活费如果没有花完,余款会存在服刑人员的个人账户中。释放时,这笔余额会结算退还。劳动报酬中未使用的部分同样按此处理-54。第三,释放路费。 刑满释放时,监狱一般会按规定发放路费和途中伙食费,具体标准和金额各地有所不同-49-。服刑人员领取路费之后需要在发放表上签字确认。第四,结算要核对清楚。 出狱当天,管教一般会跟刑释人员就个人账户余额、劳动报酬结算、路费发放等逐项核对清楚,并由本人在相关审核表和发放表上签名确认--49。签名之前一定要逐项看清楚每一项的金额对不对,确认无误再签字。签完之后如果离开监狱再发现少发了,补要的手续就比较麻烦了。释放当天核对物品的注意事项最重要的就是四个字:逐项核对。释放当天,管教或者监狱财物管理部门会出示入监时的物品保管清单,刑释人员需要对照清单逐项清点,确认无误后签字领取-。出狱时手里拿到的钱款和物品,都有可能影响接下来的生活。如果在清点过程中发现有物品损坏、丢失的情况,应当在签字之前向管教提出。属于监狱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监狱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需要家属或刑释人员提供物品原值证明-8。特别提醒一点:贵重物品的核对要格外仔细。比如手表还能不能走、首饰是否完好、电子设备是否还能使用,这些都需要当场检查。一旦签字确认之后离开监狱再回来反映问题,处理难度会大很多。家属可以做什么?家属在释放当天可以帮亲人做几件事。帮忙核对物品清单和实物是否一致,特别是贵重物品有没有损坏、丢失。检查释放证明书上的信息是否正确。问清楚账户里结算出来的钱款是怎么支付的——是现金发放还是转账,如果是转账需要提供正确的银行卡号。如果亲人出狱时发现某些物品存在缺失,家属可以协助向监狱财物管理部门反映,提供物品的购买凭证或者所有权证明,按照监狱的规定申请取回或处理。写在最后进去的时候,你的东西一件一件被收走、登记、封存。出来的时候,它们又一件一件被还回来。这个过程中,有些东西拿回来了,有些东西永远留在过去了。那些能拿回来的——身份证、钥匙、钱包、便服——是你回归正常生活的通行工具。那些拿不回来的——违禁品、旧恩怨、身上的戾气——就让他们永远留在高墙里面。清点物品这件事,不只是办手续,更是一个提醒:带出去的只应该是属于你的合法财产,以及这几年改造换来的清醒和教训。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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