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托花了12万,人还是判了,钱也拿不回来了——教训够深刻
#我叫郑秀芬,今年五十一岁,在福建泉州一个批发市场卖海鲜。
我老公叫吴国平,是做工程承包的。前年因为串通投标,被抓了进去。案子拖了大半年,去年终于判了,七年。
其实,我有机会让他少判几年的。至少,我是这么以为的。
直到那12万打了水漂,我才知道,我从来就没有过任何机会。
## 案子还没判,人就出现了
国平是前年九月被带走的。那段时间,我整个人像丢了魂一样。海鲜摊也不怎么开了,天天跑法院、跑律师事务所,到处打听。
就在我最乱的时候,一个人主动找上了门。
那天我从法院出来,在门口站了一会儿,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走过来,递给我一张名片。
“郑姐,我是做法律服务的,专门帮人办这种案子。你方便的话,我跟你聊聊?”
我看了看名片:“某某法律咨询公司,业务经理,赵志远。”
我本来不想理他,可他说了一句话,让我停下了脚步。
“吴总这个案子,我大致了解了一下。串通投标,涉案金额不算特别大,如果能找到关系,在检察院阶段就压下来,不一定非要判实刑。”
“你怎么知道我老公的事?”
赵志远笑了笑:“郑姐,这一行做了十几年了,公检法哪条线上没有几个朋友?你这个案子,我帮你问问,不收费。有希望了你再考虑。”
我想了想,反正问问也不吃亏,就跟他去了附近的茶馆。
## “你这个案子,我帮你运作”
赵志远给我倒了一杯茶,开始分析案情。
“串通投标,这个罪名说重不重,说轻不轻。关键是看谁帮你说话。检察院那边,如果能把起诉意见改了,到了法院就好办多了。”
“怎么改?”
“我在市检察院有个老关系,姓陈,平时我们都叫他陈检。他这个位置正好管这类经济案件。如果能让他打个招呼,把罪名从‘串通投标’改成‘违规投标’,那性质就不一样了。违规投标最多是行政处罚,坐牢都不用。”
我当时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眼睛都亮了。
“赵经理,那要多少钱?”
“你先别急,我帮你约陈检吃个饭,你当面跟他聊聊。至于费用嘛……”赵志远伸出三根手指,“这个数。”
“三万?”
“三十万。但这是全包的价格——从检察院到法院,所有环节全部打通,确保吴总不用坐实刑。”
三十万。我哪有三十万?
赵志远看我脸色变了,赶紧说:“郑姐,你先别愁。我帮你跟陈检说说,看能不能分期。你先拿个十二万出来,剩下的后面再补。只要人出来了,钱不是问题,对吧?”
十二万,我凑一凑,勉强能凑出来。
## “饭局”上的陈检
过了几天,赵志远真的约到了“陈检”。
见面是在一家挺高档的私房菜馆。陈检五十来岁,戴着眼镜,话不多,但句句在点子上。
“吴国平这个案子,案卷我看了一下。证据确实比较扎实,但也不是没有空间。如果能在‘主观故意’这一点上做文章,打掉一部分涉案金额,刑期能压到三年以下,甚至争取缓刑。”
我说:“陈检,那真的太感谢您了。”
陈检摆摆手:“别急着谢,这事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不过你放心,我在这个系统待了二十多年,能帮的我一定帮。”
赵志远在旁边打圆场:“郑姐,你看,陈检都这么说了,你就放心好了。咱们第一步先把检察院这一关过了,到了法院那边,我再帮你找关系。”
饭局结束的时候,赵志远跟我说:“郑姐,陈检这边需要一笔前期费用,走走流程、打点打点。你先拿五万出来,我明天就帮你办。”
五万。我当天晚上就转给了他。
## 一次次“还需要一点”
五万转过去之后,我以为接下来的事情会顺利很多。
可接下来,赵志远开始不断地跟我“汇报进展”,同时不断地“还有一点小问题”。
**第一周:** “郑姐,材料递上去了,陈检说问题不大。但是检察院这边有个科长也想吃一口,你再拿两万,我帮你把他搞定。”
我又转了。
**第三周:** “郑姐,好事!陈检那边已经打了招呼,起诉意见书改好了。但是法院那边也得提前铺垫一下,你先拿三万,我帮你约法院的人吃饭。”
我再转。
**第五周:** “郑姐,法院那边有点麻烦。主审法官说这个案子社会影响大,不好太明显。需要再拿两万,请他下面的人吃个饭,透透风。”
我又转了。
前后不到两个月,我前前后后给赵志远转了十二万。
每一次,他都说得跟真的一样——有进展、有好消息、就差最后一步。可这“最后一步”,永远走不完。
## 宣判那天,我还在等“好消息”
去年十月,国平的案子开庭了。
开庭前三天,我还给赵志远打电话:“赵经理,快开庭了,你那边到底有没有把握?”
“郑姐你放心,我都安排好了。陈检那边已经打好招呼,法院那边也铺垫好了。开庭就是走个过场,缓刑,你放心。”
开庭那天,我坐在旁听席上,手心全是汗。
法官宣读判决:吴国平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
七年。
我当时以为自己听错了,又看了一遍判决书。七年,一天没少。
我回头去找赵志远,电话打不通了。
陈检,也找不到了。
## 律师帮我算了笔账
国平判了以后,我请了一个真正的律师帮我整理案子。我把赵志远的事也跟他说了。
律师听完,沉默了很久。
“郑姐,我跟你说句实话。你遇到的这个赵志远,是专门做‘司法掮客’的。他们手里没有任何真关系,有的只是一套骗了你十二万的话术。”
他帮我一条条拆解了赵志远和“陈检”的骗局:
**第一,“陈检”根本不是什么市检察院的人。**
那个在饭局上跟你吃饭的“陈检”,可能是一个花几百块钱雇来的社会闲散人员,也可能就是赵志远的朋友扮演的。你见过他的工作证吗?你核实过他的身份吗?你没有。你只是听他介绍说“这是陈检”,你就信了。
**第二,赵志远说的那些“阶段”,大部分不存在。**
“在检察院把罪名改了”——起诉罪名是检察院根据证据来定的,不是哪个“陈检”打个招呼就能改的。如果真的能改,那还要法院干什么?
“到了法院再找关系”——真正的大案要案,主审法官不敢收钱。敢收钱的,都不是能办事的。这中间的悖论,你仔细想想就明白了。
**第三,他不断让你“再加一点”,是因为你前面已经给了。**
五万、两万、三万、两万。他不是每次都需要这些钱,他是每次都觉得“你还能拿出来”。而你之所以每次都给,是因为你觉得前面的已经花了,不能白花。
这叫“沉没成本陷阱”——骗子最会利用的东西。
**第四,也是最残忍的一点——你根本没有因为请托而让国平多判,但你也没有让他少判。**
骗子没帮你任何忙,但他也没害你。真正给国平判七年的,是法律、是证据、是他自己做的事。骗子只是在你最无助的时候,把你最后的十二万拿走了。
## 十二万,我还能做什么
我后来算了一笔账。
十二万,够给国平在监狱里存多少年生活费?每个月存八百的话,十二万能存十二年半。国平判了七年,绰绰有余。
十二万,够我请一个很好的辩护律师,认认真真帮国平做辩护。虽然不一定能改成缓刑,但至少能让他在量刑上有更充分的辩护。
十二万,够我自己的海鲜摊进好几个月的货,把生意盘活,等国平出来的时候,家里至少还有一个摊子在。
可我把这十二万,给了一个陌生人。让他去买车、去喝酒、去骗下一个像我一样六神无主的家属。
## 为什么我会上当
现在回想起来,我上当的原因其实很简单。
**第一,因为我想走捷径。**
国平的案子证据确凿,律师跟我说过,“实刑的可能性很大”。我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我想找到一条“不用坐牢”的路。
赵志远不是给了我一个机会,他是给了我一个幻想。而我,抱着这个幻想不放,直到十二万花光。
**第二,因为我怕被人说“不够努力”。**
身边有人跟我说过:“秀芬,你得想办法啊,不能看着老公进去不管啊。” 赵志远出现的时候,我甚至觉得这是老天爷给我的机会——我终于在“努力”了。
可真正的“努力”,是找一个好律师、是收集有利证据、是陪着丈夫面对现实。而不是把钱塞给一个来历不明的人,让他去“打通关系”。
**第三,因为我不懂,所以谁说什么我都信。**
我不懂检察院怎么办案、不懂法院怎么量刑、不懂律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赵志远一说“陈检”“打招呼”“改罪名”,我就觉得这是“内幕消息”,是我平时接触不到的东西。
其实不是内幕,是他编出来骗我这种不懂法的人的。
## 如果你现在也在找“关系”
我知道你现在可能跟我当时一样——案子还没判,或者刚判,你满脑子想的都是“有没有办法”。
我想跟你说几句我从十二万里买出来的真心话。
**第一,任何跟你说“我有关系,能帮你把人弄出来”的人,你当成诈骗处理。**
检察院、法院、监狱里的人,没有人敢为了几万块钱去拿自己的饭碗冒险。那些跟你说“认识这个、认识那个”的人,十个里面十个是骗子,一个真的都没有。
**第二,真正的律师,不会跟你打包票。**
一个好律师会说:“这个案子,我会尽力,但不能保证结果。” 一个骗子才会说:“你放心,我帮你搞定。”
前者是专业的,后者是骗钱的。
**第三,不要因为“前面已经花了”就继续花。**
骗子最厉害的不是骗你第一次,是骗你第二次、第三次。因为他知道你舍不得前面的钱。你要学会一件事——只要你发现被骗了,前面花的一万块、两万块,就当是学费。再花下去,学费就变成了无底洞。
**第四,把你最想求人的那个时刻,用来找一个靠谱的律师。**
你有十二万,去找本地最好的刑事律师,让他帮你认真阅卷、认真辩护。虽然不一定能减多少年,但至少每一分钱花在哪里,你都能看得见。
把钱给骗子,你连他在哪里都不知道。
## 国平还有五年
国平还有五年出来。
我没有告诉他赵志远的事。他问我花了多少钱请律师,我说:“好几万。”
我没说谎。十二万,确实“好几万”。
我现在每天凌晨三点去批发市场拿货,六点回来开摊,晚上八九点收摊。一天挣不了多少钱,但每一分都是自己挣的。
那十二万,我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拿回来。赵志远被抓了,但钱他已经挥霍掉了。
民警说:“郑姐,你要是把这个钱给律师,至少还能打一张发票。你给赵志远,连个收据都没有。”
是啊。连个收据都没有。
我这一辈子,做过最后悔的一件事,不是选错了律师、不是听信了谎话,而是——
**我在最该清醒的时候,选择了相信一个骗子给我画的饼。**
我知道你也很急。
你也很想让你家人早点出来、少判几年、不受罪。
但我求你了——
在你把钱转出去之前,问自己一句话:
**“我这是付给法律的,还是付给谎言的?”**
我给错了。
希望你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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