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 发表于 2026-5-9 11:15:32

玉龙对话老五:出来找工作被收保证金,结果老板跑路了


老五出狱后找了一份搬运工的工作,老板说先交一千块保证金,干满三个月就退。老五觉得合理,毕竟自己有前科,人家有顾虑也正常。他把身上仅有的钱交了,干了一个月,某天去上班发现仓库大门紧锁,老板电话成了空号。

老五当时蹲在仓库门口,觉得自己被这个社会又耍了一次。他没签劳动合同,没有工资条,手里只有一张手写的保证金收据,连老板的全名都不知道。派出所立了案,但人跑了,一时半会儿也追不回来。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任何让你交保证金、押金、培训费的招聘,都涉嫌违法。老五不知道这个规定,所以他信了。

出来后找工作心切可以理解,但几条底线要守住:第一,任何形式的入职收费都不能交,这是法律红线。第二,一定要签劳动合同或至少有个书面协议,写清楚工资多少、怎么发。第三,尽量通过正规渠道找工作,比如人社部门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办推荐的企业,这些渠道有基本审查,靠谱得多。

老五后来去了正规职介所,找了份快递分拣的工作,虽然累但工资月月结。他说现在谁也骗不了他了,吃过一次亏就长了一辈子的记性。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玉龙对话老五:出来找工作被收保证金,结果老板跑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