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 发表于 2026-4-29 17:57:32

留在看守所服刑的“短刑犯”(余刑3个月以下)能会见吗?

能。留在看守所服刑的已决短刑犯,通常可以按照看守所的规定进行会见。

这种会见的条件和程序前文已述:判决生效、余刑三个月以内、看守所就此人有留所服刑的书面决定。家属联系看守所预约会见,每月一般一次,携带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到场。

正在积极改造的短刑犯,会见是对其表现的一种肯定。家属可以在见面前写信告诉他会面的日期,让他有一个盼头。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1.《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关于会见的规定 2.各地看守所会见预约指南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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