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钱全给了骗子,丈夫在外面欠下的罚金却分文未缴——这个教训太重了
鲁姐到现在还是跟丈夫两个人挤在一间不到三十平的出租屋里。不是买不起房,是债还没还完。
丈夫因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判了五年,并处罚金。事发之后鲁姐慌了神。她不懂法律流程,只知道丈夫要坐牢了,得想办法让他少坐一点。她到处找人,亲戚、朋友、同事、同事的朋友,一圈圈问下去。后来有一个人找上门来,说自己在法院有熟人,能帮她把丈夫的刑期往下压。收费不算低,但那个人说得特别肯定——只要钱到位,刑期能压到三年以内。
鲁姐把家里的存款一块一块地抠出来给了那个人。第一次给完说快了,又让补第二次;第二次给完说就差最后一步,又让补第三次。等鲁姐意识到不对劲的时候,家里的积蓄已经几乎见底了。
更糟糕的还在后面。丈夫的判决上白纸黑字写着并处罚金,这笔钱是需要按时缴纳的。但鲁姐当时把所有的钱都用在“打点关系”上了,罚金一分没缴。她以为罚金可以缓缓,以为减刑操作能覆盖掉这些,以为只要那个人的承诺兑现了一切都不是问题。
但承诺没有兑现。那个人拿了钱就消失了。罚金也一直拖欠着没有缴。
后来她丈夫在里面因为罚金未缴纳的事情被记了一笔不良记录,考核受到了影响。第一次减刑评定的时候,因为这一项问题没能拿到资格。管教明确告诉会见时的鲁姐——罚金的事要尽快处理,不然会影响后续所有的减刑。
鲁姐说她接完那次会见的电话之后,正在上班。她走回工位上坐了几秒,站起来走到茶水间的台阶上,蹲下去把头埋在膝盖里。同事路过问怎么了,她说没事有点低血糖。她没有低血糖,是那一瞬间她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双重的错——钱没了、罚金没缴、减刑受影响。她亲手把两件事全搞砸了。
后来她跟弟弟借钱把罚金补缴了。弟弟在外面打工,攒的钱也不多,但二话没说就转过来了。罚金缴清的那天,鲁姐给监狱写了一封信,托管教转给丈夫,告诉他罚金的事处理完了,让他在里面别担心。
丈夫很快回了信。信里没有一句抱怨,没有一句责备,只是让她以后别再信外面的人了。信的最后一行,鲁姐说她到现在都能背出来——他说“我在这里面一定好好表现,把耽误的减刑追回来。你在外面把自己照顾好,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忙。”
家属们,这个教训太沉重了,但鲁姐让我必须把它写出来:罚金和退赃退赔,不是可有可无的事。它们是判决的一部分,缴纳罚金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退赃退赔关系到被害人权益和服刑人员的悔改认定。这些事直接关联着里面人的考核和减刑。可能有的家庭觉得一下子缴不齐,确实有困难——但部分缴纳、主动和相关部门协商分期计划,通常不会对减刑产生不可逆的影响。关键在于你有没有态度、有没有行动。可如果你把钱花在了骗子身上,该缴的没缴、该退的没退,刑期执行和减刑又因此受到影响,你就同时在两条线上都输掉了。
鲁姐说她现在还欠弟弟六万块钱。弟弟从不催她,但她每次打电话回去都主动提一句。“有些债欠得起,有些人情欠不起。这个道理我拿家里的全部积蓄才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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