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 发表于 7 天前

为帮弟弟办取保候审他花了一百万找关系,结果骗子被判了十年多


张某乙因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他哥哥张某甲心急如焚,到处托人打听有没有办法能把弟弟弄出来。后经熟人介绍,张某甲认识了一个“人脉广”的麻某。

麻某第一次见面就把话说得很满——认识省里的领导,可以帮忙“捞人”。因为是熟人介绍,张某甲没有太多怀疑。麻某开口要价一百万,说这个数目够打通整条线上的关系。张某甲做小生意攒了半辈子的钱加上跟亲戚朋友借的,凑够了一百万给了麻某。每一笔转账张某甲都在心里跟自己说,这是在买弟弟的自由。

几个月后弟弟张某乙被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张某甲拿着判决书去找麻某要说法,麻某却说这是意外还能再想办法。他又声称可以找关系帮忙办减刑。张某甲心里虽然疑惑,但救弟弟的心压倒了一切理智,他再一次相信了麻某。

然而一直等到张某乙刑满释放,他也没等来所谓的任何承诺。弟弟是按正常刑期出来的,不是因为任何人的运作。张某甲终于确信自己从头到尾被骗了,联系麻某要求把一百万退还。麻某谎称找关系已经花了一部分只能退还小部分,剩下的七十万拒绝退还。张某甲愤而报警。

警方调查后的真相让张某甲瘫坐在椅子上——麻某根本不认识什么省里的领导,他收了钱之后没有找过任何关系,一百万全被他用于个人挥霍。原平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自己有能力为张某乙办理取保候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麻某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家属们,案件的结果说明了两个残酷的事实:一是骗子确实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但付出的代价可能远远大于能追回的损失——钱被挥霍了还能不能追回来谁也不知道,而背着债过日子的是还有自己一家人。二是不管骗子包装得多有背景、多懂法律,承诺的事在法律上走不通就是走不通。取保候审也好、减刑也好、假释也好,法律自有它的规定和程序,没有谁能绕过这些程序用钱摆平。任何人跟你说能干预司法,他的话本身就是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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