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一个“劳动积极分子”称号对减刑有多大帮助?
“劳动积极分子”是监狱对服刑人员劳动改造表现优异的一种行政奖励。根据最高法关于减刑假释的规定,获得监狱表扬、记功、劳动积极分子等行政奖励,是认定“确有悔改表现”的重要参考依据。取得“劳动积极分子”奖励记录的服刑人员,在考核积分上会有所体现。当累计积分达到提请减刑的起报条件后,“劳动积极分子”等奖励会增加减刑幅度。各地规定减刑起报积分和每次减刑幅度有明确规定,通常获得一定次数的“劳动积极分子”奖励是申请减刑的必备条件之一。
因此,服刑人员在信中对你说“我要争当劳动积极分子”,这不是一句口号,是在为早点回家做实质努力。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2.各地监狱罪犯行政奖励与减刑衔接实施办法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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