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 发表于 6 天前

“只要花点钱就能轻判”——他信了,花了八万多,儿子照样被判刑


2024年4月,廖某的儿子因涉嫌犯罪被警方网上追逃。消息传到廖某耳朵里的时候,他正在工地上干活。手上的砖头差点掉下来砸到自己的脚。

他把儿子从小拉扯大,什么都苦都吃过,但从来没想过有一天孩子会被警方追逃。亲戚朋友都知道了这事,有人说廖某的儿子这辈子完了,有人嘴上不说眼里全是同情。廖某受不了这个,他觉得自己必须做点什么。

经熟人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叫林某的人。林某穿着体面,说话不急不躁,没有低声下气的谄媚,反而让人觉得沉稳可靠。他跟廖某说:“只要花点钱疏通关系,就能帮你儿子获得从轻处罚。”廖某问他怎么做,林某说得含含糊糊——请领导吃饭、打点相关部门、找熟人递话。这些话对一个一辈子在工地上扛活的人来说,既专业又高深。廖某听不太懂,但他听懂了一件事:花钱就能让儿子少判点。

此后几个月里,林某以请领导吃饭、打点关系为由,分多次从廖某手中拿走了共计八万六千元。每一次要钱林某都有新的说辞:上次请客领导态度不错但还要加把火;案子有进展了正在走流程就差最后一步;领导出差了等回来就能敲定。廖某每次都信了,每次都把钱给了他。八万六千元,对于一个在工地上汗流浃背挣钱的人来说,是几年省吃俭用的积蓄。

2025年1月,儿子被法院依法判刑。廖某站在法庭上听到判决的那一刻,从头凉到脚。他去找林某质问,林某先说案子还在办,后来被逼急了干脆承认自己根本不认识什么领导。2025年1月,经民警电话通知,林某主动到公安局投案。案发后,林某的家属代为赔偿了廖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武宣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林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且认罪认罚,到案后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但其有犯罪前科,酌情予以从重处罚。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家属们,“请托型”诈骗之所以屡屡得手,关键就在于骗子抓住了家属的一个心理:觉得公事公办太慢、太严了,走关系能省事。可你有没有想过,你自己也觉得找关系不太对,才托别人去办。骗子要的就是这份心虚——你越觉得这事不太正大光明,就越不敢到处去核实,他就越安全。下次再有人跟你说“花钱疏通关系就能轻判”,不用犹豫,你能做的不是在暗地里花钱打点,而是堂堂正正地帮里面的人走法定程序。退赃退赔、缴纳罚金、聘请正规律师——每一分钱都有收据有案可查。骗子手里的那张嘴,永远比不上法院窗口开出的一张正式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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