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 发表于 6 天前

他在看守所里当着全体在押人员的面被审判——只因在里面又动手打了人


2025年7月,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湖北来凤县看守所里开庭。被告人张某某站在临时法庭的被告席上,旁听席坐着的全是跟他一样的在押人员。这些人有的穿着识别服,有的剃着光头,每个人都在安安静静地听着——因为他们知道,今天站在被告席上的那个人,昨天还跟他们睡在同一个监室里。

张某某是2023年8月因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法律给了他一次不用进监狱的机会,只要他在缓刑期间遵守监管规定,按时报到、不违法犯罪,这六个月就不用坐。但张某某根本没把缓刑当回事。2025年1月,他在缓刑期间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法院随即裁定撤销缓刑,把他收监执行原判的六个月。收监之后他被关在看守所里,本应该老老实实反省自己,但2025年3月,他在羁押期间因为琐事跟同监室的人发生口角,情绪失控,用膝盖撞击对方面部,导致对方二级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

缓刑——吸毒——收监——再犯罪。这就是张某某的“坠落轨迹”。每一步他都有机会刹车,但每一步他都选择了最错的那条路。

庭审在看守所里公开进行,检察官当庭讯问了他的作案动机和过程,并出示了伤情鉴定和监控视频。张某某对故意伤害的事实供认不讳。检察官问他:“你在社区矫正期间不遵守规定被收监,现在羁押期间再一次实施犯罪行为,有没有想过后果?”张某某低头沉默了片刻,说:“当时没控制住情绪,现在知道错了……”法庭当庭判处他有期徒刑六个月,与前罪余刑合并执行七个月,从看守所转至监狱服刑。

承办检察官在庭后说了一番话,值得每一个服刑人员和家属记在心里:“这起案件为在押人员敲响警钟——唯有敬畏法律、遵守规定、改过自新,方能重获新生。”

张某某的案子不是孤例。2025年12月,云南曲靖沾益法院在云南省第四监狱内公开审理了一起服刑人员再犯故意伤害罪案件。被告人在监狱服刑期间因琐事与同监人员发生冲突,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法院把法庭“搬进”监狱,让服刑人员零距离感受法律的严肃性,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年12月,河北石家庄藁城区一名缓刑人员苏某,因在缓刑考验期内参与聚众赌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苏某起初还能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按时报到、参加法治学习,但没过多久就开始放松自我约束,把社区矫正的要求当成耳边风,直到被警察带走才后悔莫及。广东梅州平远县的姚某某更是把缓刑考验期当成了“违法豁免期”——在缓刑期间人机分离、不假外出、无故迟到,甚至一年之内两次盗窃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最终被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

家属们,张某某等人在缓刑、羁押和服刑期间的接连犯罪,是这个专题里最需要你们关注的一类警示。它们指向的是同一个残酷的事实:高墙内外,犯错的链条从未因为一次判决而自动断裂。缓刑考验期是在给犯错的人一个不用进监狱就能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有人从不把这个机会当回事;已经收监服刑的人本来应该老老实实接受改造、争取减刑,但有人管不住自己的情绪和脾气,在狱墙里面再一次触犯法律。

对于已经在里面的家人来说,在看守所或监狱服刑期间再犯罪意味着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等从轻机会都很难争取。一次冲动的代价,往往是把本来快走完的路又往后延长了好几年。你们每个月去看他、写信给他、给他存生活费,盼的是他好好表现早点减刑回家。可他如果因为跟同改发生一次口角就又背上了新罪,你攒的那些积分、他熬的那些时间,可能一夜之间清零。请你们在会见时反复提醒他:在里面遇事忍一忍,别人骂你你别还嘴,别人推你你报告管教。别因为一时的脾气,把全家人等了好几年才等到的出狱倒计时又拨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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