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帮亲戚搭了条线”——他帮侄子介绍洗钱渠道,结果在看守所里反省了小半年
2025年2月,贵州惠水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听起来很小、判下来却很沉重的案子。被告人杨某某因为帮自己侄子“介绍了一个洗钱渠道”,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杨某某的侄子缺钱时找到了他,让他帮忙介绍一个能洗钱的“上家”。杨某某没有犹豫多久,就帮侄子联系了之前在缅甸认识的人。侄子把自己的银行卡号提供给诈骗分子,诈骗资金打进了卡里。侄子取了钱后从中抽了一笔报酬,再把剩下的转给杨某某,杨某某扣除自己的一份好处费后转给上家。一条简单的洗钱流水线就这么跑通了。杨某某觉得只是替亲戚“搭了一条线”而已,他自己毕竟没有直接参与诈骗。
然而这一套链条上流转的那些钱,背后是电信诈骗案中被掏空积蓄的受害人。经查实,杨某某侄子的银行卡关联两起电信诈骗案。而这些钱通过杨某某介绍的资金渠道一步步被转移隐匿。惠水法院认为,杨某某明知涉案资金是犯罪所得的财物,仍然故意通过转账方式予以转移,其行为已经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家属们,这个案子有一个共同点:当事人从头到尾都不觉得自己是在犯罪。提供一张银行卡、帮忙取一笔钱、转一手账,这些行为在他们眼里顶多算“打擦边球”,不算犯法。但法律不看你是不是获利,只看你有没有参与。尤其是家里有服刑人员、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家庭——你们的处境本就比别人更难,一旦再因此类罪名被追责,法院会因为你有前科而从重处罚。一次“帮忙”,换来的不是感谢,是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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