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 发表于 7 天前

狱内诈骗“杀熟”狱友,刑期从两年变成五年——他在监狱里又给自己加了一副镣铐


2026年2月,一场特殊的公开宣判在海南三江监狱内举行。被告人蔡某某站在临时法庭的被告席上,旁听席坐满了和他穿着同样囚服的服刑人员。这些人每天都在同样的食堂吃饭、在同样的车间劳动、在同样的监舍里数着日子等出狱,而今天站在被告席上的那个人,几个月前还跟他们睡在同一个监区。

蔡某某原本因贩卖毒品罪在监狱服刑,剩余的刑期已经不算太长,只要老老实实接受改造,出狱倒计时早已开始倒数。但他在服刑期间没有选择安分守己,而是利用狱友对他的信任,在监区内对同改实施诈骗。他把狱友当成了目标,用从里面学来的话术和从日常聊天中套取的信息骗取同改的钱财。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当庭宣读了对蔡某某的判决:蔡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与前罪贩卖毒品罪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6000元。宣判后,蔡某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并对自己的狱内违法犯罪行为作出深刻悔悟。

从两年余刑到五年并罚,蔡某某用自己的行为证明了一件事:高墙之内并非法外之地,服刑期间再犯罪同样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而且后果远比在外面犯罪更为直接。狱墙之内的每一分表现都关系着减刑的进度,一次诈骗行为不仅会让之前的改造积分清零,更会让原本快熬到头的刑期重新被拉长好几年。对于所有正在服刑的人来说,蔡某某当天站在被告席上的那一刻,是比任何狱内教育课都更直击人心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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