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 发表于 6 天前

刑满释放三个月后再次盗窃——累犯从重,他又进去了


麦某于2023年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他没有找工作,也没有好好过日子。出狱不到半年,他再次因为手头拮据走上了盗窃的老路。

这次他盯上的是街边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和商铺里的财物。他选择深夜作案,以为夜深人静不会有人发现。但警方通过监控很快锁定了他的行踪。到案后,麦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息烽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理认为,被告人麦某于2023年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依法判决被告人麦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责令被告人麦某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麦某用自己的行为证明了一件事:累犯的身份意味着他在监狱里待的时间只会比上次更长。

家属们,如果你的家人刚刚刑满释放,请你务必提醒他:出狱后的五年内是他人生最关键的危险期。这五年里再犯任何罪,法院都会因为“累犯”这个身份从重处罚。同样的罪名,普通人判八个月,累犯可能判一年多。麦某出狱后本可以重新开始,但他选择了走回老路——那条老路的尽头不是自由,是更重的刑罚和更长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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