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 发表于 5 天前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法律界限

很多家属在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时,看到“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这几个字,第一反应是委屈:“是对方先动的手,我家人只是还手,凭什么抓他?”还有人觉得:“别人都欺负到头上了,难道站着挨打才不犯法?”这些问题的背后,都指向刑法中一个非常重要但又常常被误解的制度——正当防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大家常说的“无限防卫权”。

家属需要搞清楚的第一件事是:正当防卫的成立需要同时满足五个条件。第一,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第二,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如果对方已经停止侵害、逃离现场,你追上去再打,就不属于正当防卫。第三,必须具有防卫意识。也就是说,你采取反击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利,而不是借机报复。第四,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如果你打了侵害者的家属或者朋友,不属于正当防卫。第五,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五个条件缺一不可。

关于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家属最需要知道的是:防卫过当的核心判断标准是“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司法实践中通常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不法侵害的性质和强度——对方是赤手空拳还是持刀行凶,直接决定了你可以采取的防卫强度。不法侵害的缓急程度——是突然袭击还是持续威胁。防卫行为的手段和强度——你用木棍还击和用管制刀具还击在法律上的评价完全不同。造成的损害结果——对方只是轻伤,你造成重伤或死亡,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即使被认定为防卫过当,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也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而无限防卫权则是法律对严重暴力犯罪的特殊回应。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防卫行为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条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当一个人面临致命威胁时,你不能苛求他精确地控制防卫行为的强度。

如果你家人现在因涉嫌伤害罪被刑事拘留,且你认为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你需要立刻做的是:寻找不法侵害存在的证据,比如报警记录、医院伤情记录、目击证人证言,或者对方长期施暴的证据;寻找他当时防卫行为的证据,比如他有无主动还击还是被迫还击、使用的工具是随身携带还是就地取材、对方造成的伤势与不法侵害的强度是否相称;尽快委托专业刑辩律师介入,由律师在会见时确认当时的情况,并申请调取监控录像、询问目击证人等。正当防卫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非常严格,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撑。作为家属,你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冷静下来,把你了解到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律师,让律师来判断是否符合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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