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认定标准和量刑
很多家属在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时,看到“私分国有资产罪”这几个字,第一反应是困惑:“他就是单位的领导,给员工发了点奖金,怎么就成了犯罪?”还有人觉得:“分的是单位的钱,又不是他自己全拿走了,凭什么抓他?”但在法律上,私分国有资产罪打击的是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它保护的是国有资产不被任何形式的集体侵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家属需要搞清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样的行为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第一,犯罪主体是国有单位,但承担刑事责任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就是说,抓的不是单位本身,而是拍板决定私分的领导和具体执行的人。第二,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常见手段包括:将国有资产以发奖金、发补贴、发福利的名义分配给单位内部人员;将国有企业的利润截留不交,私设小金库分发给管理层和职工;在单位改制、合并、分立过程中,将国有资产以入股、分配等方式变相私分。第三,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关于量刑标准,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外,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不是所有分到钱的人都犯罪。如果你家人只是普通职工被动拿到了一些奖金,而不是决定分配的领导,那他不应该被追究这个罪名的刑事责任。
如果你家人现在因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刑事拘留,你需要做的是:搞清楚他的角色——他是领导还是普通员工,是决策者还是被动接受分配的人;搞清楚分配的资金是不是国有资产,数额是多少,有没有超过十万元。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律师可以核实私分数额的计算是否准确、当事人是否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私分国有资产罪惩罚的不是你对员工的慷慨,而是你慷国家之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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