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规则
很多家属第一次听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时,觉得这个罪名离自己很远。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是靠着在担任领导职务的亲属或者朋友面前“说得上话”来收钱办事,结果触犯了刑法。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惩罚的正是这类行为——你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你利用了与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关系来收钱替人办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款规定,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家属需要搞清楚的第一件事是:这个罪名惩罚的是什么人?第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第二,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情人、秘书、司机、同学、战友等凡是与该国家工作人员有特殊密切关系的人,都属于本罪主体。第三,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这里的关键是“利用影响力”——你收了人家的钱,通过你在当官的那位亲属或朋友的影响力去办事,你就是利用影响力受贿。
关于量刑标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量刑档次与受贿罪相同,分为三档: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认定标准与受贿罪一致:数额较大为三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三百万元以上。家属需要注意的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核心在于“不正当利益”——如果你家人只是帮朋友问了个正常的事,没有收钱,或者收的是正常的礼尚往来,那可能不构成本罪。但如果你家人收了别人的钱,通过自己认识的领导去打招呼、批条子、开后门,就已经触犯了本罪的红线。
如果你家人现在因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刑事拘留,你需要做的是:搞清楚他收没收钱、收了多少钱,以及他帮忙办的事情是否属于“不正当利益”;搞清楚他与那个国家工作人员到底是什么关系,是否属于“关系密切的人”。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核实涉案金额的认定是否准确,是否具备从轻减轻情节。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法律给每一个“权力掮客”敲响的警钟——你不是官,但只要你靠着当官的人去搞钱,法律照样惩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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