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出境证件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
很多家属在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看到“骗取出境证件罪”这几个字时,第一反应是茫然:“他不就是办了个假签证想出国打工吗?怎么就成了犯罪?”还有人觉得:“他只是帮老乡弄了个出境证件,自己又没偷渡,凭什么抓他?”但在法律上,骗取出境证件罪打击的是以各种欺骗手段获取出境证件的行为,保护的是国家对出境证件的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家属需要搞清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样的行为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构成本罪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了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第二,骗取这些证件的目的,是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常见的手段包括虚构出境事由、伪造劳动合同和邀请函、伪造境外机构担保函、使用虚假身份信息等。如果只是为自己偷渡而伪造证件,不构成本罪,构成的是偷越国边境罪或者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关于量刑标准,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骗取出境证件数量较多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多次骗取出境证件的;造成被骗人员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组织他人利用骗取的证件偷渡出境人数众多的。
如果你家人现在因涉嫌骗取出境证件罪被刑事拘留,你需要做的是: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核实是否存在法定的构成要件,是否具有从轻减轻情节。如果系初犯偶犯、涉案证件数量少、未造成严重后果,可以争取从轻处罚。骗取出境证件罪的入罪门槛并不高,一旦涉及为他人骗取出境证件且达到一定数量,就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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