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定罪与量刑
当家属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看到“打击报复证人罪”这几个字时,往往会感到极度愤怒:“他不就是在法庭上说了我们家的坏话吗?我只是去找他理论,怎么就犯罪了?”但在法律上,证人是司法程序的“眼睛和耳朵”。没有证人的作证,大量的刑事案件将无法定罪。打击报复证人,是对司法秩序的严重挑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八条的规定,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属需要搞清楚的第一件事是:这个罪名的保护对象是“证人”。不仅包括已经在法庭上作证的证人,还包括在侦查阶段接受过询问、提供了证言的证人,以及被司法机关通知即将出庭作证的证人。其次,什么是“打击报复”。打击报复不仅限于暴力伤害,还包括:威胁恐吓、侮辱谩骂、骚扰跟踪、毁坏财物、降职降薪、开除工作,以及其他使证人在精神上或者物质上遭受损失的行为。不需要达到肉体伤害的程度,只要是为了报复证人之前的作证行为而实施的侵害,就构成本罪。关于量刑标准,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认定为情节严重:使用暴力手段打击报复的;打击报复行为造成证人轻伤以上的;打击报复行为造成证人或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杀的;打击报复行为造成证人重大财产损失的;多次打击报复或者打击报复多人的;打击报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打击报复证人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之间存在竞合关系。如果行为人以伤害方式打击报复证人并造成轻伤以上后果,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与打击报复证人罪,根据想象竞合从一重处断的原则,以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如果你家人现在因涉嫌打击报复证人罪被刑事拘留,你需要做的是: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核实是否存在打击报复的行为,是否与证人之前的作证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系初犯偶犯、未使用暴力、主动赔偿并取得证人谅解,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法律给每一个证人撑起了一把保护伞,任何试图将这把伞撕破的人,都要为此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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