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 发表于 5 天前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定罪量刑

当家属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看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这一长串罪名时,往往会感到极度震惊和困惑。但在法律上,这个罪名打击的是法律职业群体中的害群之马——那些本应维护司法公正的人,却反而利用自己的专业身份去破坏证据、妨碍证人作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款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家属需要搞清楚的第一件事是:这个罪名的犯罪主体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具体来说包括: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或亲友。如果你家人是被害人自己,自己去伪造证据,那构成的是伪造证据罪或妨害作证罪,而不是本罪。其次,本罪的三种行为类型:毁灭、伪造证据——自己将不利于当事人的证据销毁、篡改,或者帮助当事人实施这些行为;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使用威胁、利诱等手段迫使或者诱导证人改变真实的证言;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在证人还没有作证之前,就使用非法手段让他们作虚假证言。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行为人只是提供了失实的证据,但主观上并没有伪造的故意,不构成本罪。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明知证据是虚假的仍然提交,或者明知证人说的是假话仍然引导其作证。

关于量刑标准,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你家人是律师,现在因涉嫌本罪被刑事拘留,这将是职业生涯的致命打击。你需要做的是: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核实是否存在法定的构成要件,是否具有从轻减轻情节。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法律对法律职业群体的最后一道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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