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金额认定和量刑
很多家属在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时,看到“假冒注册商标罪”这几个字,第一反应是蒙的。他们觉得家人不过是在小作坊里贴了个假牌子,或者从别人手里进了些仿牌货到市场上卖,怎么就跟刑事犯罪扯上了关系?但在法律上,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门槛是用“非法经营数额”和“违法所得数额”这两个硬指标来衡量的,一旦跨过了,就不再是工商罚款的事,而是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家属需要搞清楚的第一件事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只打击“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关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即构成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你家人现在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刑事拘留,你需要做的是搞清楚办案机关认定的非法经营数额和违法所得数额是多少,计算方式是否准确,有没有将尚未销售的库存货物也按售价全部计入经营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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