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后子女上学怎么办?
吴建华在里面待了三年。进去那年女儿四岁,出来的时候女儿七岁,刚上小学一年级。他最怕的是去学校接女儿的时候,别的家长看他的眼神。他最怕的是女儿的同学问:“你爸爸怎么刚回来?”
他前妻再婚了,女儿跟妈妈住。他出狱后借住在姐姐家,离女儿学校不远,每个周五下午去接女儿回姐姐家过周末。第一次去的时候,他在校门口站了二十多分钟,不敢靠近。他看到别的家长三三两两站在一起聊天,他觉得自己跟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他说,不是别人歧视他,是他自己心里那关过不去。
服刑人员子女的教育权益,在法律上是有明确保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明确规定,刑释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孩子的入学与家长是否服过刑没有直接关联,只要是适龄儿童,就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权利。
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隐形门槛。比如有些学校要求家长填表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有些家长因为服刑期间户口注销,导致子女户籍关系复杂、入学手续难办。还有一些情况是孩子因为家长服刑,被寄养在非直系亲属家庭,导致监护人资格认定上出现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各地也出台了相关的帮扶政策。以安置帮教政务服务帮扶指引为例,系统梳理了刑满释放人员在户籍迁移、教育资助等高频民生事项中的办理条件和材料清单。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服刑人员子女,教育资助政策同样适用。符合低保或建档立卡条件的家庭,子女可以享受义务教育阶段的生活费补助、高中阶段的学费减免和助学金等政策。
除了政策层面的保障,还有一件特别值得家属注意的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根据民政部等部门的规定,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可以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基本生活补贴。吴建华的女儿在父亲服刑期间,如果母亲是唯一的监护人且经济条件困难,可以通过这项政策获得一定的生活保障。具体申请条件和补贴标准各省不同,建议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但我必须要提醒各位家长一件至关重要的事:不要为了省钱或者嫌麻烦,不让孩子去上学。我见过有人出来了,觉得自己没脸去跟学校打交道,干脆让孩子辍学在家帮忙。这不仅是毁了孩子,而且本身是违法的。义务教育是国家强制保障的法定权利,也是一项不可推卸的法定责任。无论你有多难,孩子的书必须读下去。
吴建华后来硬着头皮走进了学校,找班主任说明了自己的情况。班主任只跟他说了一句话:“孩子在班上表现很好,作文写得不错。你放心。”他说听到这句话,眼眶一下子就红了。“我这辈子做错了很多事,但老天对我最大的眷顾,就是没让我女儿因为我被人欺负。”我想对所有有子女的回归者和家属说:孩子的未来不会因为你的过去而被剥夺。只要你们撑住,把该走的流程走完、该申请的帮扶申请到,孩子就能继续在学校里待下去,过和别的孩子一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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