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关进去的时候,单位把我开除了,合法吗”
常树成入狱前在县里一家水泥厂做电工,有正式编制、有五险一金。他犯了事以后,厂里给他发了一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他在里面待了四年,出来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去厂里问能不能回去上班。人事科长看了他一眼说:“你早就被开除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在你进去那年就寄到了你家,签收的是你老婆。”
常树成不知道该找谁理论,他觉得自己在里面四年也没耽误任何人,出来以后为什么不能回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条规定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不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也就是说,单位在你被判刑之后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是合法的。
但“合法”不等于你没有任何权益可以主张。你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否合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成年家庭成员。如果单位没有履行通知义务,或者通知的内容、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你可以就程序瑕疵提出异议。
第二,你入狱前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加班费、未休年假折算工资等是否已经结清。如果单位在你入狱时未结清,这些合法权益仍然可以向单位主张。
第三,你的社保关系如何处理。入狱前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保留在社保系统里,个人账户里的钱还在,不会被清零。如果你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在入狱前已经失业且累计缴费满一年——但当时因为入狱未能申领,出来后这一部分权益是否保留需要向当地人社部门咨询。
第四,虽然单位依法解除了你的劳动合同,但法律不禁止你出狱后重新应聘同一家单位或其他单位。你是一个自由的劳动者,有权利向任何单位求职。当然,前提是该岗位不属于法定从业限制范围。
常树成后来没有回那家水泥厂。他去人社局查了自己的社保记录,确认入狱前的六年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还在。他参加了免费的焊工培训班,拿到了焊工操作证,现在在一家钢结构厂做焊工。他说虽然没能回到原来的单位,但技术还在,手艺没丢,日子慢慢就好了。
提醒: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单位行使这个权利是合法的。但入狱前单位欠你的工资和福利、你在单位的社保缴费记录,这些权益仍然受法律保护。出狱后第一时间去人社局查询自己的社保记录和劳动关系状态,确认个人权益是否完整。如果发现入狱前有未结清的劳动报酬或社保缴费缺失,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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