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后我发现妻子已经搬走了,家没了”
徐德明入狱前跟妻子一起在镇上买了一套小两居。他在里面待了五年,出来那天没有人接他。他自己坐长途大巴回了镇上,拿着钥匙走到家门口发现锁换了。他敲了半天门,开门的是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男人说这房子他一年前通过中介买的,不知道原来的房主是谁。徐德明站在门口,手里攥着一把打不开门的钥匙。
后来他打听到,妻子在他入狱第二年就卖了房子,拿走了全部卖房款,搬到外省去了。他打电话给妻子,电话已经是空号。他打给岳母,岳母说你找我也没用,她早就改嫁了。徐德明一屁股坐在街边的花坛上,五年没哭过,那天眼睛红了。
离婚和财产处置在你服刑期间发生,你因为人在里面无法参与协商、也无法阻止,但这不意味着你出狱后完全没有法律上的救济途径。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妻子在未征得你同意或未依法分割的情况下擅自出售并将房款全部拿走,你可以主张自己的合法份额。你需要凭释放证明和相关证件到房地产登记机构查询房屋的权属变更记录,确认房屋出售的时间和价款。然后收集证据——原房产证(如有复印件或照片)、结婚证、房屋买卖合同(可向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益。如果因为服刑期间不知情导致诉讼时效已过,可以在起诉时向法院说明你在服刑期间无法知悉权利被侵害的客观情况,请求法院适用时效中止或延长的相关规定。
但现实地讲,这类追索往往耗时耗力,而且你刚出来身无分文,诉讼费和律师费可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你可以凭释放证明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法律服务,按照规定,刑释人员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申请法律援助时可以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即便最终无法追回财产,也值得通过法律援助了解清楚你还有哪些权利可以行使。
徐德明后来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了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案件还在审理中,他自己已经暂时放下这件事,在一家工厂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工厂附近租了个小单间。他说最难受的不是卖了房子——而是在那五年里他想象过无数次回家以后的日子,等他出来的时候,那个可以回的家已经不存在了。但他又补了一句——既然如此,那就自己重新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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