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 发表于 2026-5-22 14:48:11

“刑释人员出狱第二天就骗了三个狱友的家属”


这个案例讲的不是家属怎么被骗,而是一个刑满释放的人怎么把狱友的家人当成了提款机。张某是个“五进宫”的惯偷,多次进出看守所和监狱,对里面那一套了如指掌。他在看守所里凭借“多次服刑”的经历以“前辈”自居,主动向同监室在押人员分享各种“经验”——怎么跟管教打交道、怎么写信、怎么跟家属通话——渐渐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可这份信任,最终成了张某实施诈骗的“敲门砖”。

在看守所期间,张某利用日常交流的机会,有意识地套取同监室人员的家庭信息——对方叫什么、犯了什么事、家里有谁、家属的联系方式是什么。他把这些信息一一记在心里。刑满释放仅第三天,张某就伪装成看守所管教民警,逐个联系“狱友”的亲属,编造出多个看似合理的虚假理由:一会儿说“你家亲属想在里面加餐,需要交钱代购”,一会儿称“亲属要买点烟酒改善生活,得先垫付费用”,还编造“亲属和他人起冲突,得赔钱才能了事”的谎言。

由于张某能准确说出亲属姓名、在押情况等细节,不少家属信以为真,纷纷按他要求转账。短短时间内,他就从三名“狱友”亲属手中骗走共计9800元。一名被编造“亲属被动打架”的家属起了疑心——她没有盲目汇款,而是跑到看守所核实情况。这一核实,直接戳穿了张某的全部骗局。到案后,张某对冒充民警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法院审理,张某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这不是个例。湖北黄石的陆某在看守所内结识了同监室的程某乙,并刻意记下程某乙家属的联系方式,今年5月出狱后冒充看守所民警,以程某乙“生病买药”为由骗取程某乙家属3200元。山西灵石的马某某刑满释放后面临无正当职业、经济窘迫的困境,不但没有积极寻找合法谋生之路,反而心生邪念——他将目标锁定在狱中好友亲属身上,冒充狱警身份先后骗取10万余元。新疆喀什的艾某在服刑期间刻意了解多名同监服刑人员的家庭情况,刑满释放后谎称自己是监狱工作人员,以“可以帮助安排家属会见在押亲人”为由骗取多名家属钱财。

防骗提醒:如果你突然接到自称监狱或看守所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能准确说出服刑人员的姓名、案由、监区等细节,要求你转账汇款——无论理由听起来多么合理,都要先停下来打个电话核实。拨打监狱或看守所官方公布的电话,不要按对方提供的号码回拨。另外,服刑人员在狱中应避免向他人透露家庭信息和联系方式。你在里面把同改当成“好兄弟”,但你的好兄弟出来后骗的第一个人可能就是你的家人。正如检察官在案件点评中所言:社交过程中要注重保护隐私,不要轻易泄露自己及家人的有关情况。接到指向性强的电话,即使对方能正确说出少为人知的有关信息,只要是涉及要钱、要物的,都要提高警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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