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 发表于 2026-5-26 10:10:06

“出狱后开了个小店——同行说帮我刷流水,结果我被定了帮信罪”


老孙出狱后在镇上开了一家小超市。他起早贪黑地进货、摆货、守店,生意不温不火,但总算能养活自己。干了大半年,他在进货时认识了一个自称做电商的同行。同行四十来岁,开着辆不错的车,每次来进货都笑眯眯地跟老孙聊几句。两人慢慢熟络起来,老孙觉得这人挺靠谱——都是做小生意的,能有什么坏心眼?

有一天同行跟老孙说,自己最近做电商遇到点麻烦——几个店铺的收款账户额度满了,有些货款收不进来。他问老孙能不能帮忙——用老孙店里的收款码帮他收几笔钱,每笔按比例给老孙返点手续费。他说这些钱都是正规电商的货款,没有任何风险,而且还能帮老孙把店里的流水刷上去——以后需要贷款的时候,银行看流水大就更容易批。老孙犹豫了一下。他刚出来,对金融方面的东西不太懂,但也隐隐约约听人说过帮人“走账”可能有问题。他问同行:“这些钱真的没问题吧?”同行拍着胸脯说:“绝对没问题,都是卖衣服的货款,每一笔都有订单记录。我要是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事,还会来找你吗?咱俩都认识这么久了。”

老孙信了。他把店里的收款码给了同行。之后的一个多月里,先后有几笔钱通过他的收款码进出,金额从几百到几千不等。同行每次都很守信用,钱一到账就把承诺的手续费转给老孙。老孙算了算,一个月下来多了几百块收入,虽然不多,但比在店里一天天熬着轻松多了。

三个月后的一天早上,老孙刚打开店门,几个警察走进来,向他出示了传唤证。他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老孙当时就懵了——我开个小超市,犯什么罪了?到了派出所他才知道,那些通过他收款码“走流水”的钱,根本不是什么电商货款,全是电信诈骗的赃款。他的收款码被不法分子用来洗钱,而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整个诈骗链条上的一环。

老孙说我完全不知道那些钱是诈骗来的。但法律上,帮信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是“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即使你不确定对方是不是在犯罪,只要客观上提供了帮助,且根据一般人的认知能够判断这些行为明显异常,就可能被认定为犯罪。老孙辩解说自己只是帮朋友收钱。但警察问他一个问题,他答不上来——“如果是正规电商货款,为什么不能用他自己的账户收?为什么要借你这个几乎没见过几面的朋友的收款码?”

经查,老孙的收款账户共涉及诈骗赃款数万元。案发后,老孙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的行为,但因涉及金额较大、涉案账户较多,他仍被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刚出狱的人来说,再犯一次罪就是累犯,依法从重处罚。老孙缓刑被撤销,重新收监执行。他在狱中写了一封悔过书,里面有一句话格外扎心——“我关了五年出来,开这个小店花了全部积蓄。我想多挣点钱,结果五百块钱手续费还没花完,人又回来了。”

防骗提醒:绝对不要把自己的银行卡、收款码、微信或支付宝账户借给任何人去代收代转不明资金。不管对方给多少“手续费”,不管对方跟你是老乡、朋友还是亲戚,一律拒绝。你有可能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于刚出狱的人来说,再犯一次罪就是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几百块手续费换来的可能是一张刑事传票。如果已经出借了账户,立即联系银行或支付平台冻结账户,并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主动说明比被动查出来在量刑上有很大区别。警方提醒,警惕“高薪兼职”“跑分刷流水”“帮人转账赚钱”等词汇,这些很可能是不法分子在引诱你成为洗钱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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