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声称可以“打通关系”“法外开恩”的说法,纯属别有用心者的骗局
2024年4月11日,范某的妻子李某因妨碍公务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得知妻子触犯法律,范某十分焦急,四处打听能“救”妻子的办法。几番周折,范某经介绍认识了在本地“关系网”十分强大的胡某。“我认识很多公检法的领导,办这个事情没得问题。”听说范某的来意,胡某显得十分有把握。但办事可以,“好处费”也得到位——8万元,必须是现金。范某一听,立即前往银行取了8万元现金送往胡某住处。
然而三个月过去,无论范某怎么催促,胡某都没有好消息传来。要么是“案件正在协调”,要么是“案子被宜昌市公安局当做全市典型案例来办”。几番拖延之下,李某被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处缓刑。2025年1月,李某前往司法所接受刑事判决人员教育,突然发现坐在第一排的男子有些眼熟。仔细一看,这不就是收了自己丈夫8万“好处费”的胡某吗?他竟也是社矫人员!意识到被骗的李某立即与丈夫联系,二人要求胡某退钱无果后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查,胡某根本没有什么过硬的“关系”,8万元现金到手后全部用于个人消费。而胡某本人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此次的诈骗行为系胡某判决宣告前尚未被判决的罪行。经夷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夷陵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撤销胡某缓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防骗提醒:司法机关办案始终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程序透明。任何声称可以“打通关系”“法外开恩”的说法,纯属别有用心者的骗局。花钱“捞人”这条路永远走不通——你的亲人能不能取保候审、能不能判缓刑、能不能减刑,取决于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不取决于你给了谁多少钱。更值得警惕的是,骗子本人可能就是社矫人员——他连自己的自由都保不住,拿什么去帮你“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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