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 发表于 2026-5-27 10:12:56

“出狱后帮人‘代收快递’——包裹里是毒品,我成了运毒共犯”


老飞出狱后在一家物流公司做分拣员。有个以前的熟人找到他,说自己在做海外代购,有些包裹不方便寄到自己家里,想借用老飞的地址代收一下。每收一个包裹给两百块辛苦费。老飞觉得这事简单——就是收个快递再转交而已,能有什么风险?他帮熟人代收了几个包裹,直到有一天警察找上门来。原来那些包裹里根本不是代购商品,而是从境外邮寄的毒品。老飞被认定为运输毒品罪的共犯,面临刑事追责。他辩解说自己不知道包裹里是什么,但在法律上,明知物品可能是违禁品而代为收取和转交的行为,同样可能被认定为犯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运输毒品罪在主观构成要件上要求“明知”是毒品。但司法实践中,“明知”不限于确切知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如果行为人以明显不合理的方式接收、转交物品,或者收取明显超出正常标准的高额报酬,结合其他证据可以推定其“应当知道”所涉物品可能是违禁品。老飞每收一个包裹收200元辛苦费,这一报酬明显超出正常的快递代收费用标准,加上对方刻意使用他人地址收件的行为本身就异常,这些都可能成为推定其主观明知的依据。

另一种常见的“代收”陷阱是利用刑释人员代收银行卡或手机卡。帮信罪是近年来普通人涉案率最高的罪名之一,2025年全国起诉量突破38万人,其中90%以上涉案人员因出租银行卡、电话卡或提供支付结算被追责。部分刑释人员因为征信不好、银行卡被冻结,更容易成为这类犯罪团伙的招募目标——你缺钱,他来钱快,你以为他只是借用你的地址或账户,实际上你在帮他们完成犯罪链条上的关键环节。

防骗提醒:出狱后不要帮任何人代收来路不明的包裹、代转不明物品,不要把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电话卡借给任何人使用。不管对方给多少“辛苦费”,不管对方跟你是熟人还是朋友——你不知道包裹里面是什么,一旦被查获,你就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你刚从里面出来,最怕的就是再沾上任何刑事官司。一个包裹两百块,换来的可能是几年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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