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分裂国家罪:别以为只是动动嘴皮子,有些话说了就再也收不回来
我在里面待的那几年,见过太多因为“说话”进去的人。有的在酒桌上吹牛,说自己认识什么大人物,能办什么事,结果被人举报诈骗。有的在网上跟人吵架,扬言要弄死对方全家,结果被定了寻衅滋事。还有的帮朋友在群里转了几条消息,自己都没细看,结果成了帮信罪的被告人。
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从来没想过,说话也能犯罪。
但今天我要讲的这个罪名,比上面这些都要重得多。它叫煽动分裂国家罪。它不是普通的“说错话”,它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这一章里的重罪。它和你平时在网上看到的那些吵架、骂人、吹牛,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东西。
一、法律是怎么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就这么两句话,但分量重到让人喘不过气。
注意看刑期的分档。第一档,一般的煽动行为,五年以下。五年以下是什么概念?帮信罪情节严重的也是三年以下,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是五年以下。煽动分裂国家罪的起刑点,直接对标这些常见罪名的最高档。第二档,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五年以上。五年以上没有封顶,理论上可以一直往上判。
还没完。《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罪的,从重处罚。
什么叫从重处罚?就是在法定刑幅度内,往重了判。本来可能判三年的,从重就判四年、五年。本来五年以下的,从重就可能顶格判。
二、这个罪名到底在管什么
很多家属可能会想:煽动?不就是说了几句不该说的话吗?又没有真的去分裂国家,凭什么判这么重?
这里有一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叫“行为犯”。行为犯的意思是,只要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不管有没有造成实际后果,罪名就已经成立了。它和“结果犯”不一样,结果犯要求必须造成某种实际损害才构成犯罪,但行为犯不需要。你只要干了这件事,哪怕什么实际影响都没产生,你也已经犯罪了。
那具体什么行为算“煽动”呢?从司法实践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发布煽动性言论。比如在互联网上发帖、在社交媒体上传播、在即时通讯群里发布分裂国家的言论。只要内容指向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不管是文字、图片还是视频,都算。
第二,当面进行煽动演讲或者鼓动。比如在某些场合公开发表分裂言论,或者在私下拉拢、教唆他人参与分裂活动。只要目的是煽动他人实施分裂行为,不管对方听没听进去、行没行动,你都构成犯罪。
第三,制作、传播煽动性宣传品。比如印制传单、制作音像制品、撰写分裂国家的纲领文件等。只要你制作了这些东西,哪怕还没来得及散发出去,被查获了也照样构成犯罪。
第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煽动。这一条尤其需要注意。有些人披着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的外衣,实际上干的是煽动分裂国家的事。法律对这类行为的态度非常明确:不管披着什么外衣,实质是分裂国家的,一律按本罪论处。
三、刑期具体怎么算
我把刑期的具体情况给家属们捋清楚。
对于一般的煽动分裂国家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什么叫“一般”?就是你确实实施了煽动行为,但不是组织者,不是首要分子,也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即便如此,五年以下的刑期也是跑不掉的。
对于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要分子是指组织、策划、指挥煽动分裂活动的人;罪行重大包括煽动范围广、影响大、多次实施煽动行为、在境外与敌对势力勾连等情况。这类人面临的是五年以上、没有封顶的刑期。
如果情节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依照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还有一条很多人不知道的规定: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累犯的法律后果非常严重,不得适用缓刑,不得假释,减刑也会受到严格限制。
四、为什么这个罪判得这么重
可能有家属会问:不就是说了几句话吗?又没有真的分裂国家,为什么要判这么重?
这个问题,我在里面的时候也想过。后来我慢慢明白了。
煽动分裂国家,它不是简单的“说错话”。它的目的是动摇国家的根基。国家统一是一个国家的命脉,如果这个根基被动摇了,整个社会都会陷入动荡。真到了那一天,受伤害最大的不是当官的、不是有钱人,而是普通老百姓。是像你、像我、像我们家人这样普普通通过日子的人。
所以法律对煽动分裂国家罪的态度非常明确:零容忍。不要说“我只是转发的”,不要说“我只是跟着起哄的”,不要说“我又没有真的去做”。在法律面前,煽动就是煽动,犯罪就是犯罪。
五、写给家属的话
读到这篇文章的家属们,你们的亲人可能正在里面服刑。他们犯的可能是非吸,可能是诈骗,可能是帮信,可能是非法经营。你们每个月写信、寄钱、盼着他们早点回来。
我想告诉你们的是,你们的亲人虽然犯了错,但他们犯的错还有回头路。他们还能收到你们的信,还能在里面积极改造争取减刑,还能盼着刑满释放那天跟你们团聚。
而煽动分裂国家罪的那些人,他们中的首要分子,可能这辈子都出不来了。他们的家人,可能再也等不到他们回家吃饭的那一天。他们的孩子,可能在成长的过程中永远缺失了父亲或母亲。
这就是我想说的:人生有些错误可以犯,犯了还有机会改。但有些底线绝对不能碰,碰了就真的没有回头路了。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就是这样的底线。
希望每一位家属在等待亲人回家的日子里,也能多学一点法律知识。你不一定要成为法律专家,但至少要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打死都不能做。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曾经也是高墙里面的一员。我在里面待过,我知道失去自由是什么滋味。所以我更想告诉你,有些代价,真的不值得付。
请把这篇文章转发给你身边的人。多一个人知道,就少一个人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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