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叛乱、暴乱罪:拿起武器对抗国家的人,最后都放下了武器
我在监狱服刑的那三年,有一次听一位老管教讲他以前看押过的一个犯人。那个人本来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家庭也算和睦。后来不知道被什么人拉进了一个组织,整天神神秘秘的,家里人的话一句都听不进去。再后来,他跟着那帮人干了一件让所有人都震惊的事——他们拿着自制的武器,冲击了一个基层政府机构。
结局没有任何悬念。他们那个组织被依法取缔,首要分子被判了重刑。这个人因为不是主犯,判得相对轻一些,但也足够让他把人生中最宝贵的十几年全部交代在高墙里面。
老管教说,那个犯人后来跟他讲过一句话:“我当时真的以为我们能赢。”
这句话让我想了很久。是什么让一个人产生这种幻觉,觉得拿起武器对抗国家能赢?今天我要讲的罪名,就是专门针对这种行为的——武装叛乱、暴乱罪。
一、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再看第一百一十三条: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还有第一百零六条: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之罪的,从重处罚。
这些法条告诉家属们几件事:第一,这个罪的起刑点极高,最低也是三年起步;第二,首要分子的起刑点是十年以上甚至无期;第三,拉拢军警人员一起干的,从重处罚;第四,勾连境外势力的,从重处罚;第五,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死刑。
二、武装叛乱和武装暴乱有什么区别
很多家属可能分不清这两个词。简单来说,武装叛乱是有政治目的的,行为人企图推翻现行政权或者分裂国家。武装暴乱则更多表现为大规模的暴力破坏,不一定有明确的政治诉求,但其破坏力和危害性同样巨大。
但不管是叛乱还是暴乱,它们的共同点是都使用了“武装”。什么是武装?就是使用枪支、弹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具有杀伤力的武器。一群人赤手空拳上街闹事,那叫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不叫武装叛乱。但如果他们拿起了武器,性质就完全变了。
还有一个关键点需要特别注意:这个罪名里的“组织、策划、实施”,干任何一件都构成犯罪。你不需要三样全占。你只是参与了策划,还没动手,法律一样找你。你只是帮忙拉了几个人进组织,没有实际参与暴力活动,也一样跑不掉。
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还特别规定了一种加重情节: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从重处罚。为什么这一条要单独列出来?因为这些人员掌握着国家赋予的权力和武力,一旦被拉下水,危害性呈几何级数增长。法律对这种行为的打击力度,自然也要加倍。
三、刑期的具体分档
我帮家属们把刑期梳理清楚。
第一档,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起刑点是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什么是首要分子?就是组织者、领导者、指挥者。什么是罪行重大?比如在叛乱暴乱中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带领多人实施暴力活动,或者在境外势力的支持下实施犯罪。这类人面临的刑罚是最重的,十年起步,最高无期,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死刑。
第二档,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积极参加是指主动加入组织、在暴力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承担重要分工的人。比如负责运送武器、负责通讯联络、负责攻打某个具体目标等。这类人不是主谋,但也不是被裹挟的,他们的刑期在三到十年之间。
第三档,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一类是指那些被裹挟参与、作用较小、情节较轻的人。但即便是最轻的这一档,也是要坐牢的,也是会留下犯罪记录的。
另外,犯本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服刑期满后如果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一律按累犯处理。累犯不得缓刑、不得假释,减刑也受到严格限制。
四、为什么这个罪判得这么重
这个问题,其实不用我多解释。武装叛乱、暴乱,是用暴力手段直接对抗国家政权。这种行为已经不是一般的刑事犯罪了,它威胁的是整个社会的秩序、是千千万万普通人的生命安全。
我在里面的时候经常想一个问题:我们这些犯了罪的人,不管判了几年,总还有个盼头。我们知道,等刑期满了,还能回家,还能重新开始。但是武装叛乱、暴乱的首要分子,他们中的很多人,这辈子可能都等不到“回家”那一天了。
因为他们对抗的不是某一个人、某一个单位,而是整个国家。而国家,是不会被几个人、几把枪就打倒的。到头来,倒下的只有他们自己。
五、写给家属的话
读这篇文章的家属们,你们的亲人犯的可能是帮信、非吸、诈骗、盗窃这些常见罪名。你们可能觉得武装叛乱暴乱离自己很远,跟自己没关系。
但我想说的是,今天你的亲人只是犯了普通的罪,你们还可以给他写信、给他寄钱、盼着他减刑回家。而那些犯下武装叛乱暴乱罪的人,他们的家人,可能连他们在哪个监狱服刑都不知道。他们的孩子,可能在学校里被人指指点点,一辈子抬不起头。他们的父母,可能到死都等不到儿子回来磕一个头。
这就是我想让你们明白的道理:犯罪已经是很蠢的事了。犯这种罪,更是蠢上加蠢。你拿起武器对抗国家的那一刻,你就已经输了。输掉的不是一场战斗,而是整个人生。
多学一点法,不是为了考试,是为了让你和你的家人知道,哪些事打死都不能干,哪些线死也不能碰。我是玉龙,我在里面待过,我知道自由的滋味。所以我更想告诉你——别走这条路,走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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