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你以为只是不小心,但法律不认“你以为”
我在监狱服刑期间,听过最让人心里堵得慌的一个案子,是一个关于“私拉电网”的事。有个四十多岁的农村汉子,在家乡的荒山上包了一片果园,种了几亩脐橙。每到果子快熟的时候,就有人半夜翻进来偷。他辛辛苦苦大半年,眼看着要收成了被贼娃子糟蹋,心里又气又急。他想着,非得给这些贼一点教训尝尝。于是他自己买了铁丝、变压器,围着果园拉起了一圈高压电网。他也怕出事,就在果园入口贴了张纸,歪歪扭扭写着“有电危险”。
可那是片荒山,平时不仅有贼,还有上山打柴的老人、捡菌子的妇女、捉迷藏的小孩。一天傍晚,邻村一个十来岁的孩子追赶自家的羊进了果园,天黑看不清路,一头撞上了那根没有绝缘保护的高压铁丝上。
孩子当场就没了。这个汉子因为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了六年。他在法庭上哭得像个孩子,他说:“我没想杀人,我只想守住我那些果子啊。”可是一切都晚了。那个孩子活不过来了,他自己的后半辈子也葬送了。
这就是今天要讲的罪名,它的刑期和我们前面讲的失火、过失爆炸是一样的,因为它也是写在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里的三个重罪之一。
一、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前款罪”指的是什么?就是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犯此罪的,起刑点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判处死刑。而过失犯此罪的,刑期相对轻一些,分两档:情节较轻的,三年以下;一般情节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但家属们千万不要因为“过失”这两个字就觉得没什么大不了。三年、七年,对于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家庭来说,都是毁灭性的打击。
二、到底什么行为算“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这是所有家属最容易搞混的地方。我们在前面讲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那是故意犯罪——你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还希望或者放任它发生。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你主观上并不想危害公共安全,但因为你的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
在司法实践中,这个罪名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的表现形式。
第一种,私设电网致人伤亡。就像我开头讲的那个种脐橙的汉子。他在果园周围拉高压电网,本意是防盗,并不是想杀人。但他应该预见到那个地方可能会有无辜的人经过,他过于自信地以为贴张纸就能避免危险,结果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这种情况就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构成了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二种,在公共通道上放置危险物品导致他人伤亡。比如有人在夜间将带铁钉的木板放在人行道上,或者在公共道路上挖坑不加明显警示标志,导致过往行人或车辆发生伤亡事故。行为人虽然主观上不具有侵害特定对象的故意,但其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构成了威胁,造成了严重后果,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种,在城市小区或者公共场所私拉乱接电线导致他人触电身亡。比如飞线给电动车充电,电线老化漏电且没有任何防护,导致路人触碰后身亡。行为人应当知道这种行为有安全隐患,但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会发生这么严重的后果。
第四种,驾车时突发疾病或者分心操作导致车辆失控冲向人群。这种情况需要和故意开车撞人区分开来。如果司机明知自己有癫痫等不宜驾驶的疾病还开车上路,结果发病导致车辆失控撞死行人,那就属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但如果司机是出于报复社会等动机故意冲撞人群,那就是故意犯罪,适用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量刑重得多。
第五种,在禁飞区或者人员密集区域违规操控无人机,导致无人机坠落砸死砸伤路人,或者干扰航空秩序造成重大损失。随着民用无人机的普及,这类案件正在逐年增多。
三、构成要件:这个罪名的门槛在哪儿
家属们,我帮你们把这个罪名的构成要件梳理清楚。
第一,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保护的都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你的行为威胁的不是某一个人,而是任何一个可能经过、可能接触的普通人。所以哪怕你只想防贼,只要你用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手段,法律就要管。
第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注意,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结果犯。必须有实际的危害结果发生,才能构成犯罪。你私拉了电网但没有造成任何伤亡,可能只是行政违法,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一旦电死了人、电伤了人,或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那就触犯刑法了。
第三,主观方面必须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就是你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但因为粗心大意没有预见到。比如挖坑不设警示标志,你根本没想过会有人因此摔死摔伤。过于自信的过失,就是你预见到了可能发生危险,但轻信自己能够避免。比如你觉得贴张“有电危险”的纸条就够了,或者觉得飞线充电那根旧电线还能撑一段时间,结果都没撑住。
第四,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
四、刑期分档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期分两档。
第一档,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什么情况属于情节较轻?比如过失程度较小,造成的后果相对轻微,事后积极施救、主动赔偿、取得受害方谅解等。如果在三年以下量刑并且符合缓刑条件,可能不用进监狱服刑。但缓刑也是刑事处罚,照样会留下犯罪记录,影响子女政审和就业。
第二档,一般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什么叫一般情节?就是过失程度较重,或者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比如私拉电网致人死亡,在公共道路上挖坑不设警示标志导致多人摔伤,违规操控无人机导致坠落砸死路人。只要出现了人员死亡或者重伤多人,起刑点就是三年。三年这道坎,跨过去就没有缓刑的可能了,必须进监狱服实刑。
五、写给家属的话
家属们,我知道你们在外面扛着整个家,日子过得很不容易。有些家属住在农村,辛辛苦苦种点地、养点鸡,总有人惦记着偷。有些家属住在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不方便,只能从楼上飞线下来。有些家属出门办事,骑个三轮车赶时间,横穿马路抄近道。
这些难处我都懂。但你一定要记住,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千种万种,千万别选那种会危害别人安全的方法。一旦出了事,你面对的不只是民事赔偿,不只是几句道歉,而是实打实的刑事追诉和牢狱之灾。你的亲人还在里面等着你,你是他每个月最盼的那封信,是他在里面改造的最大动力。你必须好好的。你要是也进去了,这个家就真的塌了。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曾经也是高墙里面的一员。我在里面见过太多因为“不小心”而毁掉一生的人。他们每个人都说“我不是故意的”“我以为没事”“我没想那么多”。但法律不认这些,只认后果。请把这篇文章转发给你身边的人。多一个人知道这个罪名的代价,就可能少一根私拉的电线,少一个夺命的深坑,少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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