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楼塌了,自由也塌了
我在里面的时候,有一个案子在号子里讨论了很久。不是因为他犯了多大的罪,而是因为他的案子太沉重了——几条人命压在混凝土下面,也压在他心里,每天晚上都从噩梦里惊醒。他是一个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四十多岁,干了大半辈子工程,参与的项目加起来少说也有几十万平方米。出事的是一个住宅小区的项目。按照设计图纸,楼房的框架柱和承重梁必须使用指定标号的钢筋和混凝土。但开发商为了压缩成本,多次暗示他在材料上做点文章。他妥协了。他让供应商把钢筋换成了一批低价货,直径偏小、强度偏低。混凝土标号也从设计要求的等级悄悄往下调了一个档次。
他觉得这个小区就是普通住宅楼,又不是超高层,荷载没那么大,用次一点的材料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以前也这么干过,不都没事。
他错了。
那栋楼交房几年后的一个下午,整个单元的阳台和部分楼板突然坍塌,正在家里的几名住户瞬间坠落,三人死亡,多人受伤。事故调查组的结论非常明确:承重结构材料强度不达标,长期使用后发生了破坏性变形,是导致坍塌的直接原因。他的偷工减料和死者之间,有一条明确的责任链。
他最后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了六年。他在法庭上说了一句话:“我建了一辈子房子,从来没想过自己建的房子会塌。”可是房子不会因为你不去想就不塌。
一、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家属们注意这个法条的几个特别之处。第一,犯罪主体是特定的单位——建设单位也就是开发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普通老百姓不盖房子,构不成这个罪。但如果你在以上四类单位中担任直接责任人员,你就是这个罪要追究的对象。第二,并处罚金是法定的,不管判多少年,罚金必须交。第三,量刑分两档,五年以下和五年以上十年以下。这个起刑点比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三年起刑点要高,说明法律对工程质量的重视程度和对偷工减料的零容忍。
二、这个罪到底管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我帮家属们梳理清楚。
第一,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房子不是普通的商品,是老百姓安身立命的根本。一栋楼里住着几十户、上百口人,工程质量出了问题,塌的不是一面墙、一块板,而是一个个家庭的希望。
第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方式有很多种,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出问题。建设单位也就是开发商,强行压低工程造价,指定使用不合格材料,压缩合理工期迫使施工方赶工偷料。设计单位未按国家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结构计算存在重大差错,导致建筑本身存在先天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不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操作,关键工序弄虚作假。监理单位疏于监管,对偷工减料视而不见,验收走过场、签字不审核。任何一个环节出了质量问题,都可能酿成重大安全事故。
第三,主观上是过失。直接责任人员不是故意要让楼房坍塌砸死人,而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没有预见到偷工减料会酿成大祸,或者虽然预见到了但轻信能够避免。那个项目经理不是想让住户被砸死,但他过于自信地认为降低一点标准不会出大事,结果三条人命为他的过度自信付出了代价。如果行为人故意制造工程安全事故,那就不叫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了,而是故意杀人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四,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结果犯。必须有实际的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才能构成犯罪。偷工减料没有出事故,可能只是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但一旦楼塌了、桥断了、坝垮了,死了人或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性质就彻底变了。
三、刑期到底怎么判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刑期分两档。
第一档,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比如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导致一人死亡或较大财产损失,通常在这一档量刑。注意,这个罪的起刑点比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三年要高,五年以下意味着最低可以判拘役,但五年以下也意味着如果事故后果严重但尚未达到“特别严重”的标准,量刑空间在五年以下。
第二档,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什么是“后果特别严重”?比如事故造成三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了特别重大的财产损失,或者导致建筑物整体坍塌或严重损毁、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那个项目经理负责的楼房坍塌导致三人死亡,属于后果特别严重,被判了六年。六年,对于一个干了半辈子工程的人来说,等他出来的时候已经五十岁了,他的职业生涯、他的行业声誉、他的人生一切归零。
四、为什么“以前都这么干”不能当借口
有些家属可能会想:他也不是故意要害人,开发商压价,他不偷工减料拿不到利润,行业里很多人都这么干,为什么偏偏抓他?
这个道理,我在里面想了很久。你说行业里很多人都这么干,那些到现在还没出事的,不是因为他们的做法没问题,而是因为运气好。你干了几十年工程质量都没出大问题,不是因为你偷工减料做得对,而是因为你运气好。但法律不能靠运气来守护公共安全。你今天偷的每一根钢筋、省的每一方混凝土,都是在透支明天的安全。明天也许不出事,后天也许不出事,但总有一天会出事。等到那一天,死了人,你再说“以前都这么干”还来得及吗?
工程项目不是普通产品,房子是要住人的,桥梁是要跑车的,大坝是要挡水的。你在这些工程上偷工减料,等于在无数人的头顶上悬了一块石头。石头什么时候掉下来你不知道,但一旦掉下来,就是一个家庭的毁灭。
五、写给家属的话
家属们,今天讲的这个罪名,对于很多在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工程监理行业工作的人来说,可能并不遥远。你可能是项目部的技术员,可能是监理公司的现场监理,可能是开发商工程部的负责人。你的每一次签字确认、每一次材料验收、每一次隐蔽工程检查,都关系到这栋楼以后会不会塌、这座桥以后会不会断。
如果你的领导让你在材料检测报告上改一个数字,让你对不合格的钢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你在验收单上签一个名字——请你一定拒绝。他不是在帮你省钱,他是在给你挖坑。楼塌了,坐牢的不是他,是你。因为他可以说“我不知道,是下面的人自己干的”,而你签了字,就再也说不清了。
你的亲人还在里面等你。你是他在里面咬牙坚持的全部动力,是他每个月最盼的那封信。你要是因为在工程质量上的一次妥协也进去了,这个家就彻底散了。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我在里面待过,我见过太多因为偷工减料而毁掉一生的人。他们每个人在出事之前都觉得自己运气没那么差。请把这篇文章转发给你身边每一个在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工程监理行业工作的人。多一个人知道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代价,就可能少一根被换掉的钢筋,少一批被调低标号的混凝土,少一栋将来可能坍塌的楼房,少几个在钢筋混凝土下再也回不了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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