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餐桌上那盘菜,有人拿命在赌
我在看守所里见过一个让我觉得特别不值的人。他是一个卖卤菜的摊主,在菜市场干了好多年,街坊邻居都认识他,生意一直不错。他有卤菜的配方,味道确实好,可他有一个致命的毛病——卖剩菜。当天没卖完的卤肉、卤鸡爪,第二天接着卖;第二天还卖不完,他加点盐、多放点辣椒压住馊味继续卖。夏天的时候卤菜变质快,他自己心里很清楚有些肉已经不能吃了,但他不舍得扔,觉得反正是小本生意,扔了可惜,吃不死人就行。结果真的吃死人了。一个老太太买了他隔了好几天的卤鸡爪,吃完上吐下泻,引发了严重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和急性肠胃炎,抢救无效去世。卫生部门从他的卤菜里检出了严重超标的致病菌。他被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了五年。他的家人怎么都想不通,开个卤菜摊,怎么就成了刑事罪犯了。
今天我要讲的,就是这个离我们日常生活最近的重罪之一。
一、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个量刑阶梯,家属们看清楚。第一档,有危险就判,三年以下。第二档,造成严重危害,三年到七年。第三档,后果特别严重,七年起跳,最高无期。
二、这个罪到底管什么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我帮家属们梳理清楚。
第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餐桌上的每一盘菜,每一个包子、每一串卤味,背后都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健康。
第二,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行为。注意,本罪在基本形态上是危险犯,不要求已经吃死了人。只要你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并且经过检验评估足以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就构成犯罪。比如你卖的病死猪肉里检出了足以致病的病原体,哪怕这批肉刚刚流入市场还没来得及被大量食用,你就已经涉嫌此罪。那个卤菜摊主卖的隔夜变质卤菜里检出了严重超标的致病菌,本身就属于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的情形。实际造成了老太太死亡,那是加重结果,导致他的量刑跳档升级。
第三,主观上是故意。行为人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仍然生产、销售。卤菜摊主明知道隔了好几天的卤菜已经变质,仍然继续卖,这就是故意。
第四,本罪的罚金刑是并处的,必须判。而且后果特别严重的,还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三、刑期到底怎么判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刑期分三档。
第一档,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是入罪门槛。你卖的问题食品还没造成严重后果,但已经达到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就可以判三年以下。
第二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卤菜摊主在这一档被量刑。他卖变质卤菜导致老太太死亡,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法院根据案情判了他五年。
第三档,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什么是后果特别严重?比如造成多人死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或者生产销售规模巨大、长期作案、影响极其恶劣。
四、为什么“吃不死人”也能判刑
有些做小生意的家属可能会想:我就是卖个卤菜、开个小吃摊,就算有点不新鲜,也没吃出什么大事,至于判刑吗?
我在里面想了很久这个问题。食品安全不能靠“吃不死人”来检验。很多慢性危害,不是当天吃完马上就倒下的。发霉的花生里有黄曲霉素,长期吃会致癌,当时吃了没感觉,几年后肝癌晚期。用地沟油炒的菜,当时吃着香,长期摄入会损伤肝脏和肠道。你对顾客说,我这个菜只是有点不新鲜,吃不死人。可是那个信任你的老顾客,可能因为吃了你的不新鲜饭菜,身体越来越差,而你根本不知道这一切是因你而起。
法律不能等这些慢性危害累积爆发了再去管,法律必须设立一道防线,把足以危害健康的食品挡在餐桌之外。这就是为什么这个罪名在最基本的形态上不需要造成实际伤害,只要有危害可能就构成犯罪。
五、写给家属的话
家属们,今天讲的这个罪名,可能和很多在外面开小吃店、做外卖、摆摊卖菜的家庭密切相关。你们起早贪黑挣的是辛苦钱,做生意不容易,大家都理解。但做食品生意,良心是底线。
当天没卖完的菜,该倒掉就倒掉,不要舍不得。变质发霉的原料,该扔就扔,不要想着多放点调料盖住味道就完事了。来路不明的便宜肉、地沟油、工业盐,打死都不能碰,那些东西省下来的成本,跟你可能面临的刑期和罚金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你做生意赚的那点钱,也许刚够维持家用。但你一旦在食品上出了事,赔出去的罚金可能是你几年的收入,坐牢的时间更不能用金钱衡量。里面那个人还等着你每个月去看他,给他存钱,盼着出来和你团圆。你要是也因为这种事进去了,这个家就彻底散了。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我在里面待过,我见过太多因为在食品上做手脚而毁掉整个家庭的小商贩。请把这篇文章转发给你身边每一个做食品生意的家人和朋友。多一个人知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代价,就可能少一盘毒害人的变质菜,少一个因为食品安全事故而支离破碎的家庭。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