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罪:盗版一时爽,追究起来哭都来不及
前面我们讲了商标、专利等工业产权的犯罪,今天要讲的这个罪名,管的是文化创作领域的知识产权——侵犯著作权罪。我在里面听说过一个案子。一个人在外面做电商,专门卖各种热门的教辅资料、畅销书和考试真题集。他卖的这些书不是从正规出版社进货的,而是从别人手里买来电子版,自己找印刷厂翻印,然后装订成册在网店里销售。这些书印刷质量粗糙,错别字多,页码混乱,但价格便宜,很多学生和家长贪图便宜都去他店里买。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能发好几百单。后来多家出版社联合维权,向版权行政执法部门投诉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的图书数量高达数万册,非法经营数额上百万元。他被以侵犯著作权罪判了三年,并处罚金。
他在法庭上说,他只是卖了几本盗版书,又不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法官的回答是,你翻印的每一本书都是作者和出版社付出大量心血创作出来的智力成果,你把别人的劳动成果盗来低价卖,侵犯的不只是出版社的经济利益,更是整个社会的创作环境。
一、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侵犯著作权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这个法条列举了六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方式,涵盖了文字作品、音乐、美术、影视、软件、图书出版、录音录像、表演、美术作品署名、技术保护措施等几乎所有著作权领域。
量刑分两档。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三年以下。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三年到十年。
二、这个罪到底管什么
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我帮家属们梳理清楚。
第一,侵犯的客体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和国家对著作权的管理制度。著作权是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等。
第二,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实施法定的六种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纯粹分享、个人学习研究不构成本罪。那个网店老板未经出版社许可翻印畅销书籍并在网店销售牟利,同时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和发行权,以及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
第三,必须是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才构成犯罪。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那个网店老板非法经营上百万元,情节严重。
第四,主观上是故意,并且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三、刑期到底怎么判
侵犯著作权罪的刑期分两档。
第一档,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档,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那个网店老板非法经营数额上百万元,被判了三年。
四、写给家属的话
家属们,今天讲的这个罪名,在互联网时代离每一个人都非常近。你可能在网上卖过盗版课程、盗版电子书、盗版软件,你可能在网上传播过别人的付费音乐、付费视频,你可能开过网店卖翻印的畅销书和教辅资料。你觉得只是复制几个文件、卖几本书,又不是偷又不是抢,能有多大事。
我今天就把这条红线清清楚楚地划给你: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三万元以上就够入罪,最高可以判十年。你卖盗版赚的那点钱,跟你要交的罚金、要坐的牢相比,一文不值。你复制粘贴的每一个文件,你上架销售的每一本盗版书,都在给你的刑期添砖加瓦。
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别人的智力成果不是你拿来免费赚钱的工具。尊重原创,守法经营,才是正道。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我在里面待过,我见过太多因为卖盗版课程、盗版书而毁掉一生的电商从业者。请把这篇文章转发给你身边每一个开网店、做自媒体、卖数字产品的家人和朋友。多一个人知道侵犯著作权罪的代价,就可能少一本被盗版的书,少一个被盗录的课程,少一个因为盗版而身陷囹圄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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