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某看守所家属须知:提防擅自委托不相识的律师,防止被坑高额代理费
口述:广东珠海 阿杰 / 整理:玉龙
我哥哥因为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关进了珠海的一个看守所。我们家是普通工薪家庭,对法律一窍不通,哥哥出事后全家人慌了神,最着急的就是赶紧找个好律师。
在哥哥进去的第三天,我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广州某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说他已经接受了我哥哥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
我当时很惊讶,问他:“我哥哥在里面怎么委托你的?我们家属都还没请律师。”
陈律师解释说,他是看守所里另外一名在押人员推荐给我哥哥的。那个在押人员之前找他办过案子,觉得他靠谱,就介绍给了我哥哥。我哥哥在会见的时候口头委托了他,他这次打电话来是跟家属确认一下,顺便谈律师费的事。
他开价十二万,说是一审全包的代理费,包括会见、阅卷、取保候审申请、出庭辩护等全部服务。他说考虑到我们家条件一般,可以先交六万,剩下的六万等案子结束再付。
我说我需要考虑一下。
挂了电话之后,我心里总觉得不踏实。哥哥在里面才关了三天,家属还没顾上去看他,怎么律师倒先找上门来了?
我没有急着给陈律师答复,而是先做了一件事——去珠海市律师协会的官网查了一下这个陈律师的执业信息。查得到,确实有执业证,执业机构也对得上,不是无证的黑律师。但我注意到一个细节:他的执业证号注册地在广州,近三年的主要执业区域也都在广州,没有在珠海办过案子。
我想,一个常年在广州执业的律师,怎么突然接手了珠海一个看守所的案子?而且是通过在押人员推荐的渠道?
我把情况跟一个在政法系统工作的朋友说了。他听完之后立刻提醒我:“你们要小心,这很可能是‘围猎’套路。有些律师跟看守所里的‘牢头狱霸’有合作关系,里面的人想办法逼新来的在押人员写委托书、签空白委托协议,外面的律师拿到委托手续之后就找家属要钱。这种案子,律师未必会认真办,但律师费一定不会少收。”
他建议我先不要付钱,尽快去会见哥哥,当面问清楚他到底认不认识这个律师、是不是真的想请他。
第二天我就赶到了看守所,排了好几个小时的队,终于见上了哥哥。
隔着玻璃,我问他:“你是不是在里面委托了一个姓陈的律师?”
哥哥一脸茫然:“没有啊?我见都没见过什么律师。之前有个同监室的人让我在一张纸上签字,说是帮我申请法律援助的表格,我就签了。签完之后他还问了我家里的电话。”
果然,那张所谓的“法律援助表格”实际上很可能是一份空白的委托代理协议。哥哥在里面不懂法,也不清楚自己在签什么,稀里糊涂就把自己的辩护权和家里的联系方式全交出去了。
会见结束之后,我给陈律师打了电话,很明确地告诉他:“我哥哥说他并没有委托你,他不认识你,也不需要你代理。请你不要再联系我们。”
陈律师在电话里很不高兴,说委托书已经签了,现在解除委托也需要支付一部分费用作为“前期工作补偿”。我没跟他多纠缠,直接挂了电话。后来他没有再打来,大概也知道这种从看守所里骗来的委托手续见不得光,不敢真的追究。
这件事虽然最后没有造成经济损失,但如果当时我一听说哥哥委托了律师就赶紧付钱,十二万就没了。十二万对于我们这样的家庭,是好几年的积蓄。
后来我在网上查了相关的资料,发现这种“看守所内围猎”的现象并不少见。我把它总结出来,给所有家属敲个警钟:
第一,家属在收到律师通知说已接受在押人员委托时,不要急于付款。必须先亲自会见在押人员,当面确认是否真的委托了这位律师,是否了解这位律师的情况。在押人员的“委托”可能是被骗签、被逼签的。
第二,正规律师接受委托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委托代理协议必须有委托人亲笔签字,而且家属作为近亲属也有权参与聘请律师的过程。一个真正负责的律师,不会绕过家属,只凭里面的一张签字就催着收钱。
第三,对于通过看守所内部渠道找上门来的律师,要格外提高警惕。正规律师靠的是专业声誉和正当渠道获取案源,不会通过“牢头狱霸”在看守所里拉客户。
第四,签委托协议之前,要求律师出示执业证原件,查一下他的执业专长是否与案件匹配。一个常年办离婚案的律师突然接刑事案件,水平可想而知。
第五,律师费一定要打到律师事务所的对公账户,保留好付款凭证和委托合同。不要现金交易,不要打到律师个人账户。
珠海这边的看守所后来在会见等候区贴了一张反诈宣传海报,上面特意写了家属须知,其中就包含了“提防擅自委托不相识律师”的内容。据管教说,就是因为他们发现了类似的情况有多起,才专门做了这个提醒。
我们这些做家属的,在法律面前确实很被动——不懂法、不认识人、不知道怎么办。但我们最不应该做的,就是在慌乱之中把全部希望寄托在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律师”身上。
好律师是找来的,不是有人塞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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