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 发表于 2026-5-29 21:21:34

玩忽职守罪:该管的事不管,在你的眼皮底下出事,坐牢就是你应得的

前面我们讲了滥用职权罪,管的是手握权力乱作为。今天要讲的这个罪名,管的是手握权力不作为——玩忽职守罪。

我在里面听说过一个案子。一个地方应急管理局的负责人,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他任职期间,对辖区内一家化工厂多年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心知肚明,安全检查时走马观花,安全员提交的隐患整改报告被他束之高阁,从来没有督促整改。他还在涉及该厂安全生产许可延期审核的文件上签了字,表示检查合格。后来这家化工厂因设备老化、缺乏维护发生爆炸,造成多人伤亡和巨大财产损失。事故调查组认定,他作为监管部门负责人,长期不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隐患整改督促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他被以玩忽职守罪判了四年。他在法庭上还在狡辩,说他检查过了,是工厂自己不整改。法官的回答是,你作为监管部门负责人,发现隐患后没有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事故隐患在你的眼皮底下长期存在,最终酿成特大安全事故。你的玩忽职守就是犯罪。

一、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玩忽职守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个法条的量刑和滥用职权罪完全一致。

二、这个罪到底管什么
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我帮家属们梳理清楚。

第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第二,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第三,客观方面表现为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就是严重不负责任,该管的不管,该做的不做。那个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安全检查走马观花、不督促整改隐患、在安全许可延期审核文件上虚假签字确认合格,是典型的玩忽职守行为。

第四,主观上是过失。行为人不是故意要让事故发生,而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没有履行监管职责。这是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最本质的区别——滥用职权是故意乱作为,玩忽职守是过失不作为或者不当作为。

第五,必须是造成重大损失才构成犯罪。

三、刑期到底怎么判
玩忽职守罪的刑期分两档。

第一档,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档,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人玩忽职守导致特大爆炸事故多人伤亡,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在这一档量刑,被判了四年。

四、写给家属的话
家属们,今天讲的这个罪名,和滥用职权罪一起,是渎职罪里适用最广泛的两个罪名。你坐在监管岗位上,拿着国家的俸禄,你的职责就是管好你该管的事。你该检查的不检查,该整改的不督促整改,在验收文件上闭着眼签字。你以为不作为就不会犯错,但你该管的事没管,出了事你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你不是被事故牵连的受害者,你是因为不履行职责而构成犯罪的责任人。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请把这篇文章转发给你身边每一个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等岗位上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多一个人知道玩忽职守罪的代价,就可能少一次走马观花的安全检查,少一处被忽视的隐患,少一场本可以避免的事故,少一个因为玩忽职守而身陷囹圄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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