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 发表于 2026-5-30 15:20:20

被关进看守所之后,家属多久能见到人,会见权怎么行使

家人在看守所里面,家属在外面,隔着高墙,最急切的想法就是见上一面。但看守所的会见有严格的规定,不是家属想去就能去的。今天这篇文章,就帮家属把看守所会见的条件和流程彻底理清楚。

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看守所里关的人,身份不同,会见的规定也不同。看守所里关的有两种人,一种是未决犯,就是案件还在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还没有生效判决的人。另一种是已决犯,就是判决已经生效,但因为剩余刑期较短,留在看守所服刑的人。这两种人的会见规定是完全不同的。家属必须先搞清楚自己的家人属于哪一类,才能知道适用什么规定。

对于未决犯,也就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规定家属不能直接会见。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未决犯只能会见辩护律师。家属想要了解里面的人的情况,唯一的合法途径是通过律师。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只需要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但这类案件数量极少,绝大多数普通刑事案件律师都可以直接会见,不需要办案单位批准。所以家属在侦查阶段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尽快聘请律师,让律师去会见家人、了解案情、传递家中的消息。

对于已决犯,也就是判决已经生效、留在看守所服刑的人,家属是可以申请会见的。已决犯的会见,需要家属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比如户口本、结婚证,到看守所提出会见申请。看守所审核通过后会安排在指定的时间会见。已决犯的会见一般每月一次,每次会见时间半小时左右,具体规定各看守所略有不同。会见时家属和服刑人员之间隔着玻璃,通过电话通话。会见过程中,看守所工作人员会在旁边监督,家属和服刑人员的谈话内容不得涉及案情、不得传递违禁信息、不得影响监管秩序。如果违反规定,会见会被中止。

有一种情况需要特别注意:案件判决生效之后、投送监狱之前,这段时间人仍然关在看守所里,身份已经变成已决犯,家属是可以申请会见的。这个时间窗口家属要抓住,因为一旦人投送到监狱之后,监狱的会见规定和看守所又不一样了,家属需要重新了解监狱的规定。

家属不能直接会见未决犯,但可以通过写信的方式跟在押人员保持联系。看守所允许在押人员与家属通信,信件由看守所工作人员进行检查之后转交。家属写信的时候要注意内容,不要涉及案情细节,不要使用暗语,不要夹带现金和违禁品。信件内容如果涉及案情或者有不适合传递的信息,可能会被扣留。家属在信中多写家里平安的消息、孩子的近况、老人的身体,这些内容对里面的在押人员是巨大的精神支持。

家属还有一个常见的误区:以为被害人或者证人身份可以会见在押人员。这是不可以的。如果家属同时也是案件的被害人或者证人,不仅不能会见,还应当依法回避。这种情况下家属接触在押人员,可能会被认定为干扰证人或者串供,不仅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家属自己也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会见的门不是随时敞开的,家属要了解规定、走对程序。下一篇文章,我们讲刑事拘留阶段请律师介入的最佳时机是什么时候,帮家属在最关键的时间节点上做出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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