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收押需要核查哪些手续,文书不齐可以拒收吗
家属在外面等消息的时候,可能会听到一种情况:人虽然被带走了,但看守所没有收。或者收了之后又退回去了。这听起来很奇怪——人被抓了还能不收?今天这篇文章,就帮家属搞清楚看守所收押时需要核查哪些手续,什么情况下可以拒收,以及拒收之后会发生什么。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是办案单位送来就必须要收的。看守所有独立的收押审查权,必须对送押单位提交的法律文书和送押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核查。法律文书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收押条件,看守所有权依法拒收。这是看守所的法定职责,也是对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一种保护。
看守所收押时需要核查的法律文书,根据在押人员的身份不同,要求也不同。如果送来的是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送押单位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证上要写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涉嫌的罪名、拘留的法律依据、执行拘留的机关和日期。如果送来的是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送押单位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证上要写明被逮捕人的姓名、涉嫌的罪名、批准逮捕的检察院名称或者决定逮捕的法院名称。如果送来的是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留在看守所服刑的已决犯,送押单位必须出示生效的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这些文书缺一不可。文书不齐,看守所有权拒收。
除了法律文书之外,看守所还要核查在押人员的身份信息。送押单位提供的法律文书上记载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信息,必须与在押人员的实际身份相符。如果发现身份不符,看守所有权要求送押单位核实清楚之后再送押。核查身份的目的是防止错关错押,确保关进看守所的人确实是法律文书上指向的那个人。
收押时的健康检查也是收押审查的重要环节。看守所对新入所人员要进行体检,检查是否有不适宜收押的严重疾病。如果体检发现有严重疾病、有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情况,看守所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收押。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看守所可以建议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对于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看守所一般不予收押,会建议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
文书中涉及的期限问题,看守所也要核查。比如拘留证上的拘留日期,看守所要确认拘留期限是否已经届满。如果拘留期限已经到了,公安机关既没有提请批捕也没有依法办理延长手续,看守所有权拒收,要求办案单位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
拒收之后会发生什么?看守所拒收之后,送押的办案人员需要将人带回办案单位。如果是因为文书不齐被拒收,办案单位需要补齐文书之后重新送押。如果是因为健康原因被拒收,办案单位需要考虑变更强制措施。如果是因为期限届满被拒收,办案单位必须依法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拒收不是释放,人还会被带回办案单位,只是暂时不能关进看守所。家属不要以为拒收就等于人没事了。
家属如果怀疑看守所违法收押,比如法律文书明显不齐全、在押人员身体状况明显不适合收押但仍然被收押了,可以向检察院的驻所检察室反映。驻所检察室的职责之一就是监督看守所的收押活动是否合法。家属可以提交书面反映材料,说明情况和理由。
还有一个家属经常忽略的问题:如果人被关进看守所之后,家属发现收押手续存在问题,比如拘留证上的罪名和后来通知家属的罪名不一致、拘留日期和实际带走日期对不上,家属可以通过律师向办案单位提出异议,也可以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之后由律师向检察院提交关于程序违法的辩护意见。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收押程序的每一个环节都是为了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下一篇文章,我们讲入所体检都检查什么项目,有伤病的人会不会被拒收,帮家属了解体检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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