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人员的会见权是怎么回事,家属探视需要什么条件
家属最想做的事,就是亲眼见到里面的人。隔着玻璃看一眼,比写十封信都管用。但看守所的会见有严格的规定,不是家属想去就能去的。今天这篇文章,就帮家属把看守所会见的条件和流程彻底理清楚。首先要分清在押人员的身份。看守所里关的人,分未决犯和已决犯两种。未决犯是指案件还在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还没有生效判决的人。已决犯是指判决已经生效,但因为剩余刑期较短,留在看守所服刑的人。这两种人的会见规定完全不同。
对于未决犯,家属不能直接会见。这是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只有辩护律师能够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想要了解里面的人的情况,唯一的合法途径是通过律师。律师会见之后,可以向家属转达在押人员的基本状况、身体情况、生活需求。家属有什么话想对里面的人说,也可以通过律师转达。所以家属在案件判决生效之前,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就是跟律师保持良好沟通,把想说的话、想问的问题提前整理好,请律师在会见时代为转达和询问。
对于已决犯,家属是可以申请会见的。判决生效之后,如果家人留在看守所服刑,家属就可以去看守所申请会见了。申请会见的程序一般是:家属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比如户口本、结婚证,到看守所的对外接待窗口提出申请。看守所审核通过之后,会安排在指定的会见日进行会见。会见一般在看守所的会见室进行,家属和服刑人员之间隔着透明玻璃,通过电话通话。每次会见时间一般半小时左右,具体规定各看守所略有不同。已决犯的会见一般每月一次。
会见时家属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会见时可以聊家里的情况、孩子的学习、老人的身体、在里面的生活状况。不要涉及案件细节,不要谈案情,不要传递任何可能影响监管秩序的信息。会见过程中,看守所工作人员会在旁边监督。如果家属说了不该说的话,会见会被中止。
特殊情况下,未决犯的家属能否申请会见?在极少数情况下,比如在押人员病危、家属有重大变故需要当面沟通,家属可以向办案单位提出会见申请。办案单位根据案件侦查的需要和具体情况,酌情决定是否批准。这种情况非常少见,家属不要抱过高期望。
家属在会见前要做哪些准备?第一,提前了解看守所的会见规定。不同看守所的会见日安排、申请流程、需要携带的材料可能略有不同。家属可以在会见之前拨打看守所的对外电话咨询,或者登录其官网查询。第二,准备好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材料不齐是白跑一趟的。第三,调整好心态,控制好情绪。很多家属走进会见室的那一刻情绪就崩溃了,结果整个会见时间都在哭,该说的话一句也没说上。会见时间有限,家属要提前想好要说什么,把最重要的话先说出来,不要在哭泣中浪费宝贵的见面时间。第四,不要试图在会见时夹带任何物品。会见室有严格的监控和检查,夹带违禁品的后果非常严重。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下一篇文章,我们讲辩护律师会见在押人员需要什么手续,多久能见上,帮家属了解律师会见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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