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人员被加戴戒具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情况下会被上手铐脚镣
家属在外面想到里面的人,最怕看到的画面就是他被铐着手脚。上手铐、戴脚镣,这在外面的人看来是犯了重罪的人才有的待遇。但实际上,看守所对戒具的使用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不是想铐就能铐的。今天这篇文章,就用我在里面的亲身经历,帮家属理清楚戒具使用的条件和规矩。戒具,是指手铐、脚镣、约束带等用于束缚在押人员身体的器具。戒具不是惩罚工具,而是防范性约束措施,目的是防止在押人员实施暴力行为、脱逃或者自伤自残。戒具的使用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不得滥用,不得作为体罚虐待的手段。
什么情况下可以对在押人员使用戒具?看守所条例和相关管理规定明确了以下几种情形。第一,在押人员有脱逃行为的,或者有明显脱逃企图的。第二,在押人员有暴力行为,正在伤害他人或者有伤害他人危险的。第三,在押人员正在自伤自残,或者有明显的自伤自残倾向的。第四,在押人员在被押解途中,为了防止发生脱逃、行凶等危险,可以加戴戒具。第五,在押人员严重违反监规,威胁监管安全的。以上几种情形,看守所有权依法对在押人员加戴戒具。但戒具的使用不是管教个人说了算,必须经过看守所所长批准,并记录在案。
戒具的种类和适用程度应当与在押人员的危险程度相适应。对于一般的违规行为,不能动辄上手铐脚镣。通常先使用约束带等约束力度较轻的戒具,只有在约束带不足以防止危险的情况下,才使用手铐、脚镣。戒具的佩戴时间也有限制,危险情形消除之后应当立即解除,不得超期佩戴。
家属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关注戒具使用是否合法?如果律师会见时发现家人被加戴了戒具,或者家人通过书信告知自己被长期铐着手脚,家属可以通过驻所检察室了解情况。驻所检察官有权对看守所戒具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法使用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如果戒具使用造成了在押人员身体伤害,家属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家属需要知道,在押人员在法庭上出庭时通常会被加戴手铐。这是法庭安全保障的常规措施,不是特殊对待某一个在押人员,家属不必因此过度恐慌。出庭时的戒具使用由法警根据庭审安保规定执行,目的是防止在押人员在庭审过程中脱逃或者实施暴力行为。庭审结束回到看守所之后,戒具一般会被解除。
还有一种情况家属可能会遇到:在押人员因为自伤自残被加戴了约束带或者手铐。这种情况说明在押人员的心理状态出现了严重问题,家属应该高度重视。在押人员自伤自残可能是因为案件压力太大、心理崩溃,也可能是因为在里面受到了欺负或者不公正对待。家属得知这种情况之后,应该尽快通过律师了解具体原因,给予情感支持,必要时请求看守所安排心理咨询和疏导。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下一篇文章,我们讲家属什么时候能去看守所见人,会见的时间节点怎么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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