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人员被超期羁押怎么控告,找哪个部门
家属在跟进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法定的羁押期限已经到了,但人还没放出来,案子也没进展,这就是超期羁押。今天这篇文章,就帮家属把超期羁押的控告途径讲清楚。超期羁押,是指办案单位对在押人员采取的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超过了法定期限,既没有依法延长手续,也没有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超期羁押是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在押人员的人身自由权。家属和在押人员都有权利进行控告。
控告的途径有哪些?第一个途径是向作出羁押决定的办案单位直接提出。家属或者律师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向办案单位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要求办案单位在法定期限届满后立即释放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第二个途径是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提出控告。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侦查活动和羁押活动进行监督。第三个途径是向看守所的驻所检察室反映。每个看守所都有驻所检察室,驻所检察官可以约见在押人员,接受在押人员和家属的控告申诉。第四个途径是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控告时需要提供哪些信息?被超期羁押人的姓名、关押地点、涉嫌罪名、拘留日期、法定羁押期限的计算过程、目前超期的具体天数。附上相关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家属在控告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依法逐级反映。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下一篇文章,我们讲在押人员受到刑讯逼供怎么申诉,证据怎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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