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 发表于 2026-6-1 14:51:45

江西那个花了108万“捞老公”的女人,最后在法院门口晕倒了


江西的袁女士,老公因为非法经营罪被抓(跟我一样的罪名)。她在杭州找到一家律所,姓王的“大律师”号称自己在浙江高院“有人脉”,能帮她把老公“捞出来”。

王律师拿出一份《成功案例汇编》,上面写着经手过多少大案要案,还有和某某领导的合影。袁女士信了。先交了20万“顾问费”,后来又交了30万“关系疏通费”,再后来又交了58万“取保候审保证金”。王律师伪造了一份盖红章的取保候审通知书,拍照发给她,说“人马上出来”。

袁女士等了三个月,人没出来,判决下来了——五年。她去找王律师,写字楼已经空了。报警后查出来,王律师真名叫王德胜,根本没有律师执业证,那本《成功案例汇编》是他自己编的,合影是P的。

108万,袁女士卖了一套房。她老公知道以后,在法庭上嚎啕大哭。法官问他还有什么要说的,他说:“我对不起我老婆,我不该犯事。我老婆被骗的那些钱,我出去以后做牛做马也要还。”

这个案子,是诈骗类案件里金额最大的一类——“捞人”诈骗。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受害的都是心急如焚的家属。

我把这个案子的教训拆开来讲,希望所有家属都能记住。

第一,所有“捞人”的话术,核心都是“我有关系”。但你要想清楚一个问题:真正有关系的人,会为了你那几十万去冒险吗?一个省高院的法官,年薪加公积金绩效,一年到手三四十万。他会为了你二十万丢掉一辈子的铁饭碗?他会为了你五十万去坐牢?你自己想想就明白了。那些号称“有关系”的人,要么是骗子,要么是听别人说“有关系”的二道贩子,钱一到手就分赃,出了事谁也不认。

第二,“取保候审”不是靠关系,是靠法律。《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如果你的家人不符合这些条件,找谁都没用。如果符合条件,不用找人也一样能取保。所以,不要为了“取保”去送钱,那是白送。

第三,请律师一定要核实资质。你可以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或者当地司法局官网查询律师和律所的真实信息。一个连执业证都没有的人,你凭什么相信他?还有,正规的律师费一定是打入律所对公账户,并且开具发票。凡是让把律师费打入个人账户的,你要立刻警惕。

第四,如果不幸被骗了,除了报警,还有一个途径:向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局投诉。如果对方是有执业证的律师违规承诺结果、违规收费,律师协会可以吊销他的执照,并且责令退还费用。如果对方是假律师,那就直接走刑事报案。

袁女士后来怎么样了?听说她把房子卖了以后,带着孩子租了一个城中村的单间。她老公出来那天,她去接他,两个人在监狱门口抱头痛哭。她老公说:“我坐牢五年,你比我还苦。”袁女士说:“只要你好好做人,我不苦。”

这句话听得我眼泪掉下来。每一个坐牢的人,家里都有一个比我们更苦的人在撑着。所以,如果你是一个家属,请你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血汗钱。那些骗子盯上的,不是你的钱,是你对你家人的爱。千万别让你的爱,成了他们挥霍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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